本頁面資訊屬於115學年度四技日間部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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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別與名額
學院 | 系別 | 名額 |
|---|---|---|
| 管理學院 | 行銷管理系 | 5 |
| 管理學院 | 流通管理系 | 3 |
| 管理學院 | 休閒與觀光管理系 | 3 |
| 管理學院 | 餐旅與烘焙管理系 | 3 |
| 管理學院 | 企業管理系 | 7 |
| 管理學院 | 金融管理系 | 3 |
| 管理學院 | 會展行銷與活動管理系 | 5 |
管理學院合計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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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用社會學院 |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 | 3 |
| 應用社會學院 | 社會工作系 | 2 |
應用社會學院合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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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學院 | 電腦與通訊系 | 4 |
| 資訊學院 | 資訊工程系 | 4 |
| 資訊學院 | 資訊管理系 | 2 |
資訊學院合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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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計學院 | 動畫與遊戲設計系 | 6 |
| 設計學院 | 電子競技與電腦娛樂科學系 | 3 |
| 設計學院 | 生活產品設計系 | 4 |
| 設計學院 | 流行設計系 | 4 |
| 設計學院 | 美髮設計與經營系 | 2 |
| 設計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系 | 4 |
| 設計學院 | 室內設計系 | 3 |
| 設計學院 | 表演藝術系 | 7 |
| 設計學院 | 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 | 2 |
設計學院合計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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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79 |
報名與繳費注意事項
報名資格注意事項
申請者須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並符合下列兩項其中任一規定者,始得報名:
(一)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以下簡稱鑑輔會證明),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期間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ㄧ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須為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等教育階段期間所核發,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始符合本招生報考資格。
(二)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且在報名期間仍為有效期。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所載有效期限及重新鑑定日期皆為空白者,視為永久有效。
注意事項:
※高中職「應屆畢業生」不得持國中就學時期所取得之鑑輔會證明報考本招生,即便證明所載之適用教育階段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報名期間仍為有效亦不適用。
※高中職「已畢(肄)業生」須持適用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含以上)」,不得持高中職教育階段之鑑輔會證明。
※高中職畢(肄)業已逾 1 年以上者,欲持高中職就學時期所取得適用教育階段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之鑑輔會證明報考者,須切結其非為曾就讀或目前正就讀大專校院之學生(切結書詳見附表 2,簡章第 19 頁)。
※鑑輔會鑑定結果與身心障礙證明不一致者,以鑑輔會鑑定結果為主。
※報名截止日前仍未取得教育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鑑輔會所核發之鑑定證明者,請檢附教育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鑑輔會通過身心障礙鑑定之函文影本。
※學習障礙考生,僅得持鑑輔會證明報考本招生。
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中學)」、「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之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學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之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者(詳見附錄一,簡章第 13 頁)
報名繳費注意事項
- 報名費用新臺幣 750 元(必繳):請依「繳費資訊」顯示之帳號及金額於繳款期限內完成 ATM 轉帳、LINE PAY 繳款或便利超商繳款,以避免繳款失敗影響報考權益(完成報名手續後,不論任何理由皆不退費)。
備註:「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報名費優待之申請說明如下:
1、「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新臺幣525元。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係指各直轄市、臺灣省各縣市政府、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所界定之證明文件。
3、考生得於報名時繳交前開各地政府或其依規定授權各鄉、鎮、市、區公所於115年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須於報名期間仍然有效,若證明文件內未含考生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者,則須另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影印本,以供查驗。
面試相關資訊查詢
已於115 年 5 月 19 日 (星期二)公告在下方
放榜相關資訊查詢
已於115 年 6月 11 日 (星期四)公告在下方
報到相關資訊查詢
正取生報到
115年6月15日(星期一)~115年6月18日(星期四)16:00前
- 報到方式已於115 年 6月 11 日 (星期四)公告在下方
備取生報到
- 115 年6 月22 日(星期一)12:00前
- 公布備取生遞補名單於下方,請備取生應自行上網查詢。
- 115 年6 月23 日(星期二)16:00止
- 備取生辦理遞補報到,逾時、逾期未報到或報到手續未完整者, 本校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