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日間部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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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面資訊屬於113學年度四技日間部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入學

報考資格

申請者須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並符合下列兩項其中任一規定者,使得報名:

(一)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以下簡稱鑑輔會證明),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ㄧ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須為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等教育階段期間所核發,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始符合本招生報考資格。

(二)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所載有效期限及重新鑑定日期皆為空白者,視為永久有效。

注意事項:

高中職「應屆畢業生不得再持國中就學時期所取得之鑑輔會證明報考本招生,即便證明所載之適用教育階段為「中等教育階段」、「高中職教育階段」或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亦不適用。

高中職「已畢(肄)業生」須持適用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含以上)」,不得再持中等教育階段或高中職教育階段之鑑輔會證明。

高中職畢(肄)業已逾1年以上者,欲持高中職就學時期所取得適用教育階段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之鑑輔會證明報考者,需切結其非為曾就讀或目前正就讀大專校院之學生(切結書詳見附表六,簡章第22頁)。

鑑輔會鑑定結果與身心障礙證明不一致者,以鑑輔會鑑定結果為主。

報名截止日前仍未取得教育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鑑輔會所核發之鑑定證明者,請檢附教育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鑑輔會通過身心障礙鑑定之函文影本。

學習障礙考生僅得持鑑輔會證明報考本招生

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中學)」、「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之應屆畢業已畢業學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之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者(詳見附錄一,簡章第13頁)。

招生系別與名額

學院

系 別

身心障礙生

管理學院行銷管理系

5

管理學院流通管理系

3

管理學院休閒與觀光管理系

3

管理學院餐旅與烘焙管理系

3

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系

7

管理學院金融管理系

3

管理學院會展行銷與活動管理系

5

管理學院合計

29

應用社會學院應用外語系

3

應用社會學院兒童與家庭服務系

3

應用社會學院社會工作系

2

應用社會學院合計

8

資訊學院電腦與通訊系

4

資訊學院資訊工程系

6

資訊學院資訊管理系

4

資訊學院合計

14

設計學院動畫與遊戲設計系

6

設計學院電子競技與電腦娛樂科學系

3

設計學院生活產品設計系

4

設計學院流行設計系

6

設計學院美髮設計與經營系

2

設計學院視覺傳達設計系

4

設計學院室內設計系

3

設計學院表演藝術系

7

設計學院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

3

設計學院合計

38

總計

89

簡章下載

  • 請點選下方圖案查看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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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

  • 113年4月29日(星期一)10:00起至113年5月10日(星期五)16:00止
    • 一律採網路登錄填表報名資料:建議使用桌上型或筆記型電腦進行網路登錄(填報)報名資料,再繳交報名費並郵寄報名時應繳交表件資料。恕不受理現場報名。

    • 報名網址:https://info.stu.edu.tw/aca/newirs/B7app.asp

    • 網路填表日期:自113年4月29日(星期一)10:00起至113年5月10日(星期五)16:00止

    • 報名資料繳交日期:將報名時應繳交表件資料含書面審查資料裝入自備之B4或A3牛皮紙信封(書局有售),並將所列印之「報名專用信封」黏貼於信封封面,於113年5月10日(星期五)至全省郵局以掛號民間快遞等方式寄出(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有特殊需求之考生,若於面試當日須由本校提供考場特殊服務者,應在報名時填具應考服務需求表」(請點選)提出申請。提供之應考服務內容以不影響整體考試公平性為原則

寄發面試通知單

  • 113 年5 月20 日(星期一)
    • 寄發日期後5 個工作天如未接獲者,請依簡章第8 頁申請補發。

面試

  • 113 年6 月1 日(星期六)
    • 有特殊需求之考生,若於面試當日須由本校提供考場特殊服務者,應在報名時填具應考服務需求表」(請點選)提出申請。提供之應考服務內容以不影響整體考試公平性為原則
    • 面試考試報到時間、報到處等資訊,預定於113年5月24日公布於下方⬇⬇

另,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訊息,若因國內傳染病流行,為落實防疫規定,減少移動或群聚染疫風險,得取消「到校甄試項目面試」,改採「書面資料審查」評比,面試占分統一調整至書面資料審查。前開書面審查資料以考生報名時所寄繳之資料為主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繳件

成績與放榜

寄發成績通知單

  • 113 年6 月5 日(星期三)

成績複查

  • 113 年6 月6 日(星期四)
    • 成績複查截止日(未收到成績通知單亦可申請),以傳真方式複查至16:00 止。

放榜

  • 113 年6 月13 日(星期四)12:00
    • 寄發評定結果通知單。
    • 榜單將公布於下方⬇⬇
    • 考生應自行注意放榜訊息,不得以未接獲成績通知單或評定結果通知單等理由,要求保留錄取資格或辦理報到。

報到

正取生報到

  • 113 年6 月17 日(星期一)~113 年6 月21 日(星期五)16:00 前
    • 正取生請於113 年6 月21 日(星期五)16:00前完成報到,報到方式將併同放榜日期公布。

備取生報到

  • 113 年6 月26 日(星期三)16:00 止
    • 正取生報到後仍有缺額或遇有放棄錄取之缺額,113年6 月24 日(星期一)12:00 前公告備取生依序遞補至113 年6 月25 日(星期二)16:00 止,備取生應自行上網查詢。

放棄錄取資格

  • 113 年6 月26 日(星期三)16:00 止
    • 請依榜單公告之方式,擇一辦理放棄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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