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招生(簡章)公告

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四技日間部單獨招生】因應COVID-19疫情應變方案公告

為因應COVID-19 疫情,經本校109 學年度第2 學期招生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議,本項招生報名與報到作業修改調整說明如下,請詳閱:

(一)原訂報名方式與日期:
    1. 於本校教務處辦理現場報名及報名資料繳交。
    2. 現場電腦填表日期:110年8月4日(三)~110年8月7日(六)10:00~12:00、13:30~15:00 止。
(二)調整後報名方式與日期:
    1. 掛號郵寄報名:考生將填寫備妥之報名資料,於110年8月4日(限當日,郵戳為憑)以中華郵政掛號方式寄出。(報名費請以郵政匯票方式👈繳交。)
    2. 親至本校現場繳交報名資料:考生將填寫備妥之報名資料,於110年8月4日(三)~110年8月7日(六)10:00~12:00、13:30~15:00 止,送繳至本校行政大樓入口大廳二樓收件處。(報名費請以現金繳交。)
    3. 請下載填寫【報名表件】⏬後,連同報名相關資料繳交(含書面資料)。填寫前務必請詳閱【招生簡章】。

(一)原訂報到方式:

    1. 正取生現場辦理報到及註冊手續:110年8月16日(一)上午。
    2. 遞補生現場辦理報到及註冊手續:110年8月19日(四)公告時間。

(二)調整後報到方式:

1.正取生報到及註冊:

(1)110年8月16日(一)中午12:00前,以『傳真』或『網路上傳』繳交報到確認單。
(2)110年8月19日(四)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新生基本資料表』與『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正本』到校。
(3)上列任一項未完成者,得視同未報到。未報到者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逕行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報到資料經查核,如不符報名資格者,雖已完成報到,亦不得入學。
(4)註冊則依據『新生入學須知』規定辦理。

2.備取生遞補報到及註冊:

(1)110年8月19日(四)中午12:00前,以『傳真』或『網路上傳』繳交報到確認單。
(2)110年8月24日(二)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新生基本資料表』與『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正本』到校。
(3)上列任一項未完成者,得視同未報到。未報到者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逕行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報到資料經查核,如不符報名資格者,雖已完成報到,亦不得入學。
(4)註冊則依據『新生入學須知』規定辦理。

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二技進修部單獨招生】因應COVID-19疫情應變方案公告

為因應COVID-19 疫情,經本校109 學年度第2 學期招生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議,本項招生報到作業修改調整說明如下,請點選詳閱:

調整後報到方式:

1.正取生報到及註冊:

(1)110年7月24日(六)中午12:00前,以『傳真』或『網路上傳』繳交報到確認單。
(2)110年7月28日(三)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新生基本資料表』與『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到校。
(3)上列任一項未完成者,得視同未報到。未報到者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逕行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報到資料經查核,如不符報名資格者,雖已完成報到,亦不得入學。
(4)註冊則依據『新生入學須知』規定辦理。

2.備取生遞補報到及註冊:

(1)110年7月28日(三)中午12:00前,以『傳真』或『網路上傳』繳交報到確認單。
(2)110年8月2日(一)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新生基本資料表』與『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到校。
(3)上列任一項未完成者,得視同未報到。未報到者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逕行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報到資料經查核,如不符報名資格者,雖已完成報到,亦不得入學。
(4)註冊則依據『新生入學須知』規定辦理。

原訂報到方式:

    1. 正取生現場辦理報到及註冊手續:110年7月24日(六)上午。
    2. 遞補生現場辦理報到及註冊手續:110年7月28日(三)公告時間內。

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甄選入學】指定項目甄試《競賽得獎或證照加分》審查結果

依據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0年5月21日發佈之『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疫情第三級警戒應變方案』,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改僅採書面資料評比,取消到校甄試項目

  1.  考生若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校各學系(學位學程)競賽及證照加分優待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一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件於第二階段報名期間完成網路上傳,作為加分依據。未依規定完成上傳者均不予加分,考生不得異議。
  2. 對競賽獲獎或證照加分比例,僅能就於第二階段報名期間完成網路上傳之資料是否採計錯誤申請複查,不得要求補(換)送競賽獲獎或證照證明
  3. 不符合職種對照表者【請參考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總則「玖、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第39頁至第53頁】,或招生簡章未列出之證照或競賽項目者,不予加分優待
  4. 如名冊內之證照或競賽得獎加分優待加分百分比不符者,請於110年6月21日(星期一)12:00前填寫簡章附錄九「甄選總成績複查申請表」以傳真(07-6158020)方式辦理複查,並電話(07-6158000轉2004)確認,逾時均不受理。請注意,複查時僅能就報名時所繳交之資料有疑義部分提出申請,不可再要求補繳證照或技藝技能競賽獎狀等證明文件
  5. 本項加百分比為本校甄選委員會依招生簡章規定初審結果,實際證照或得獎加百分比以「甄選總成績單」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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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四技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已截止】

報名網站

1.報名至110年6月10日(四)22:00止。 2.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2:00止,系統於22:00準時關閉。為避免網路壅塞,請於登錄期間儘早上網登錄。

報名系統操作手冊

報名前請詳閱~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含備審資料上傳)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繳費及查詢系統操作手冊

報名前請詳閱~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因應疫情應變方案

請點選查看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0年5月21日發佈之『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疫情第三級警戒應變方案』

您可以利用下方行事曆,查詢本項招生各月份重要事項。或是點選右下方【+Google日曆】,將本行事曆匯入您個人的google日曆。

點選查看 ➡重大變革事項暨重要注意事項(PDF)

重大變革

1. 110學年度起調整第一階段報名費及報名方式:

(1) 每一位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即考生申請1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300元、申請2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400元、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2) 報名方式為先於網路1次完成選填所欲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才核計報名費。考生並須依規定方式及期限繳交報名費,始完成報名。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填申請校系科(組)、學程而分次繳費,確定送出前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

2. 110學年度為減輕離島考生長途至本島應試之負擔,提供更友善之應考服務,符合辦理視訊面試之考生,得於第一階段報名時,向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提出申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得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再次確認是否參加視訊面試。

3. 110學年度經教育部核准「願景計畫」招收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之招生名額,以「非專班」方式招生之校系科(組)、學程,招生名額併入該校系科(組)、學程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一併招生;若係以「專班」方式招生者,該校系科(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願景計畫」,並以不同之校系科(組)、學程代碼招生,而僅限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報名。


要注意事

1.110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或本招生),由110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本招生設有「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招生組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查詢與下載(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1)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一般組」之考生,須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或統測) 並取得統測成績者。

(2)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應具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考生畢業當學年度(106至108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3.報名「一般組」之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包含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單群(類)或跨群(類)之群(類)別】中,至多申請 3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甄選,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之說明。

4.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僅能選擇「青年儲蓄帳戶組」之校系科(組)、學程,至多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參加甄選,且不受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之限制。

5.凡經申請之考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於報名期限內分別繳交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授權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者(非清寒證明),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第一階段報名費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全免或減免60%之申請。經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登錄有案者,免繳證明。

6.110學年度起調整第一階段報名費及報名方式:

(1)每一位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即考生申請1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300元、申請2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400元、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2)報名方式為先於網路1次完成選填所欲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才核計報名費。考生並須依規定方式及期限繳交報名費,始完成報名。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填申請校系科(組)、學程而分次繳費,確定送出前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

7. 第一階段學校集體報名及繳費,自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至110年5月27日(星期四)17:00止;第一階段考生個別報名,自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17:00止,第一階段考生個別繳費,自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24:00止。

8. 為減輕離島考生長途至本島應試之負擔,提供更友善之應考服務,符合辦理視訊面試之考生,得於第一階段報名時,向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提出申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得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再次確認是否參加視訊面試。

9. 110學年度經教育部核准「願景計畫」招收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之招生名額,以「非專班」方式招生之校系科(組)、學程,招生名額併入該校系科(組)、學程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一併招生;若係以「專班」方式招生者,該校系科(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願景計畫」,並以不同之校系科組學程代碼招生,而僅限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報名。

10.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

11. 請考生預先準備第二階段報名表件及各甄選學校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所訂必繳資料、選繳資料、特別條件、參考條件等相關備審資料並檢查確認正確無誤。俟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依本簡章規定方式繳交。

12. 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考生上傳單一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以5 MB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學程所有指定上傳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總和以10 MB為限;惟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如有另訂以郵寄方式或其他方式繳交者,考生除以網路上傳繳交外,應依其規定方式另行繳交,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13.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4. 甄選原始總分有採計「在校學業成績」之校系科(組)、學程,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甄選總成績「在校學業成績」欄。

15.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10年6月11日(星期五)起至110年6月27日(星期日)止,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6.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10年6月30日(星期三)10:00起至110年7月3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7.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18. 110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10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或
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

19. 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10年7月8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

20.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21.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及代為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取得其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報名基本資料(紙本或電子檔案),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受委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或原就讀之高級中等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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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轉學生【報名已截止】(暑轉)

因110 年5 月25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防疫警戒三級由110年5 月28 日(星期五)延長到110 年6 月14 日(星期一)。考量南來北往的不可避免性,為落實防疫規定,保護考生健康安全,避免移動或群聚染疫風險。

經本校110 年5 月26 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3 次會議決議,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轉學生考試有下列重大因應措施:

一、取消110 年7 月2 日及7 月5 日現場報名,考生一律改以網路填表掛號郵寄繳交報名表件,網路報名延至110 年7 月5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二、取消到校面試,原評分項目(面試暨書面審查),改採「書面資料審查」佔總分100 分。

三、因取消面試,原報名費新臺幣1200 元整,調減為新臺幣750 元整〈調減後,中低收入戶為新台幣525 元(須檢附證明文件);低收入戶免繳(須檢附證明文件) 〉。

四、「書面審查資料」應以紙本繳交,繳交項目統一為:「個人自傳」佔總分30%、「在校歷年成績單」佔總分10%、「其他有利個人能力證明文件〈如:作品集、讀書計畫、得獎記錄、證照等〉」佔總分60%等,考生必須於掛號郵寄報名表時一併寄出繳交(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1. 報名表一律網路填寫列印。
  2. 網路填表日期:110年6月2 日(三)10:00~110年7月5 日(一) 15:00 止 。
  3. 報名資料郵寄繳交:以110 年 7 月 5 日前郵戳為憑(含宅配、民間快遞)。

▲點選開始報名『轉學考』▲

  • 取消到校面試,原評分項目(面試暨書面審查),改採「書面資料審查」佔總分100 分。
  • 「書面審查資料」應以紙本繳交,繳交項目統一為:「個人自傳」佔總分30%、「在校歷年成績單」佔總分10%、「其他有利個人能力證明文件〈如:作品集、讀書計畫、得獎記錄、證照等〉」佔總分60%等,考生必須於掛號郵寄報名表時一併寄出繳交(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110 年 7 月 15 日(四)

110 年 7 月 17 日(六)

點選查看→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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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轉學生考試因應COVID-19疫情應變方案公告

因110 年5 月25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防疫警戒三級由110年5 月28 日(星期五)延長到110 年6 月14 日(星期一)。考量南來北往的不可避免性,為落實防疫規定,保護考生健康安全,避免移動或群聚染疫風險。

經本校110 年5 月26 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3 次會議決議,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轉學生考試有下列重大因應措施:

一、取消110 年7 月2 日及7 月5 日現場報名,考生一律改以網路填表掛號郵寄繳交報名表件,網路報名延至110 年7 月5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二、取消到校面試,原評分項目(面試暨書面審查),改採「書面資料審查」佔總分100 分。

三、因取消面試,原報名費新臺幣1200 元整,調減為新臺幣750 元整〈調減後,中低收入戶為新台幣525 元(須檢附證明文件);低收入戶免繳(須檢附證明文件) 〉。

四、「書面審查資料」應以紙本繳交,繳交項目統一為:「個人自傳」佔總分30%、「在校歷年成績單」佔總分10%、「其他有利個人能力證明文件〈如:作品集、讀書計畫、得獎記錄、證照等〉」佔總分60%等,考生必須於掛號郵寄報名表時一併寄出繳交(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大學部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因應疫情第三級警戒應變方案公告

110年5月25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防疫警戒三級由110年5月28日(星期五)延長到110年6月14日(星期一),為落實防疫規定,避免移動或群聚染疫風險。本校依據110年5月19日教育部通報「大專校院因應疫情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說明」第三點「招生考試相關措施」之規定,於110年5月26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3次會議決議,取消110年6月5日(星期六)「到校(面試)」考試項目,改為僅採【書面資料審查】評比

定「到校(面試)」考試項目的配分占比(60%),將調整至書面資料審查前開書面審查資料以考生報名時所寄繳之資料為主,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因此應變方案調整後的全體考生評比方式一致,故仍以原定簡章招生名額錄取,不提供外加名額

,原定【放榜日期】《110年6月21日(星期一)12:00》及【聲明放棄錄取資格】《110年6月28日(星期一)前》等招生日程仍依簡章規定,不受疫情影響。

 

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轉學生【簡章公告】(暑轉)

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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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報名表一律網路填寫列印。
  2. 網路填表日期:110年6月2 日(三)10:00~110年7月1 日(四) 15:00 止 。
  3. 報名資料郵寄繳交:以110 年 7 月 1 日前郵戳為憑(含宅配、民間快遞)。
  1. 報名日期為:110 年 7 月 2 日(五)及110 年 7 月 5 日(一),共計2天。每天10:00~12:00、13:30~15:00辦理現場收件。(不含例假日)
  2. 報名表一律至本校教務處現場以電腦填表列印。

110 年 7 月 10 日(六)

110 年 7 月 15 日(四)

110 年 7 月 17 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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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備取生【遞補公告】

備取遞補名單

110學年度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人學考試各系所備取遞補名額與名單

備取生注意事項

110學年度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人學考試【備取生】注意事項(含報到流程圖)

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簡章下載】及招生報名公告(報名已結束)

申請者須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並符合下列兩項其中任一規定者,使得報名:

(一)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以下簡稱鑑輔會證明),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ㄧ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始符合本招生報考資格。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

注意事項

高中職「應屆畢業生」不得再持國中就學時期所取得之鑑輔會證明報考本招生,即便證明所載之適用教育階段為「中等教育階段」、「高中職教育階段」或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亦不適用。

高中職「已畢(肄)業生」須持適用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含以上)」,不得再持中等教育階段或高中職教育階段之鑑輔會證明。

高中職畢(肄)業已逾1年以上者,欲持高中職就學時期所取得適用教育階段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之鑑輔會證明報考者,需切結其非為曾就讀或目前正就讀大專校院之學生(切結書詳見附表六,簡章第22頁)。

鑑輔會鑑定結果與身心障礙證明不一致者,以鑑輔會鑑定結果為主。

報名截止日前仍未取得教育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鑑輔會所核發之鑑定證明者,請檢附教育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鑑輔會通過身心障礙鑑定之函文影本。

學習障礙考生僅得持鑑輔會證明報考本招生

(一)具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日(夜)間部職業類科、附設進修學校【含實用技能班(學程)、建教班】;或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中學)」附設職業類科;或特殊教育學校附設職業類科學校之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學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報考資格者(詳見附錄一,簡章第12頁)。

(二)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中學)、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特殊教育學校附設普通類科畢業1年以上或符合同等學力資格滿1年以上之畢業生。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填寫「考生報名正、副表」(附表一、二,簡章第17、18頁),並將相關證明文件黏貼於「身心障礙證明文件黏貼用表」(附表三,簡章第19頁)及「證件影本黏貼專用表」(附表四,簡章第20頁),連同相關表件於規定之報名時間內繳交,方為完成報名手續。

(二)報名資料繳交日期:自110年4月12日(星期一)起至110年4月26日(星期一)止。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含民間快遞),以郵戳為憑。請將報名表件及郵政匯票等應繳交之資料文件,依序疊放整齊夾妥,裝入自備之B4牛皮紙信封(書局有售),信封封面請黏貼「報名專用信封封面」(附表八,簡章第24頁)。

日期:110年6月5日(星期六)

面試報到地點、面試梯次時間等資訊於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7:00前公布於本校招生考試服務網【www.stu.edu.tw→考生→招生考試服務網】或https://reg.aca.stu.edu.tw。考生請務必自行上網查看

放榜日期:110年6月21日(星期一)

錄取名單依上述日期12:00公布於本校招生考試服務網https://reg.aca.stu.edu.tw或www.stu.edu.tw→考生→招生考試服務網,並以限時專送寄出「評定結果通知單」,考生應自行注意放榜訊息,不得以未接獲成績通知單或評定結果通知單等理由,要求保留錄取資格或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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