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生報到日期與方式
※正取生報到日期: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至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
※正取生報到方式(擇一辦理報到):
一、現場:當日09:00~12:00或13:00~16:00至本校行政大樓一樓教務處招生選才組(13號櫃台)報到。
二、通訊:於規定期間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郵寄至【82445】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樹德科技大學 教務處 收」,信封封面請另註明「碩士班甄試通訊報到」。
※繳交資料:
一、新生基本資料表:請自行上網連結本校首頁(https://www.stu.edu.tw )點選「學生」→「新生基本資料」,輸入相關資料並檢視無誤後再執行存檔暨列印。「新生基本資料表」紙本請貼上國民身分證(居留證)正面及反面影本並簽名。
二、學歷(力)證件: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學位證書」者,請繳交「補交學歷證件切結書」(於上開所列網頁下載),並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學位證書」影本(正面須親自簽章)。已取得「學位證書」者,應立即繳交「學位證書」影本(正面須親自簽章),或符合報考資格之相關證件正本,否則得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注意事項:
- 依據招生簡章第伍條第二項(簡章第18頁)規定:「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各系所碩士班最低正取、備取標準,達標準者,以總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依序評定為正取生及備取生。未達最低備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 正取生應依指定報到方式,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並繳交相關證件及資料。逾時、逾期未報到或報到手續未完整,本校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處,逕行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 應屆畢業生完成正取生報到程序者,未能於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取得學位證書並繳交影本(正面須親自簽章)者,不得註冊入學。
- 所繳之「學歷(力)證件」影本經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不實等情事,取消錄取資格或撤銷學籍,且不發給任何有關證明,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 完成正取生報到程序者之新生入學須知預定於114年8月初以限時專送寄出〈若目前的地址無法收到入學相關資料,請於114年7月18日前撥打電話申請更改寄件地址〉,請收到通知後,依相關規定時間完成註冊程序。
一、本校於正取生報到結束統計缺額後,如有缺額之系所不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將以備取生之行動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依序遞補至民國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17:00止。前開期程截止後仍有缺額者,其名額將流用至本校「碩士班入學考試」辦理招生或遞補,不再通知本入學方式之備取生遞補。
二、接到備取遞補通知且有報到意願者,應於通知之規定期間內完成報到並繳交報到資料。逾期或報到程序未完整者,本校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處,逕行通知下一位備取生依序遞補,備取生不得異議。
三、應屆畢業生完成備取生報到程序者,未能於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取得學位證書並繳交影本(正面須親自簽章)者,不得註冊入學。
四、完成備取生報到程序者之新生入學須知預定於114年8月初以限時專送寄出〈若目前的地址無法收到入學相關資料,請於114年7月18日前撥打電話申請更改寄件地址〉,請收到通知後,依相關規定時間完成註冊程序。
五、對各甄試項目成績有疑問時,複查方式請參閱招生簡章第伍條第四項之規定辦理,逾期不予受理。另,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經複查後如有更異,招生委員會依異動後成績重新評定錄取,申請者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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