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德科技大學114學年度日間部四年制表演藝術系單獨招生【放榜公告】

  1. 日期:114年5月25日星期日)。
  2. 時間:當日10:00至12:00或13:30至15:00。
  3. 地點:請先至本校行政大樓地下一樓「表演藝術系辦公室」查驗報考學歷(力)資格後,再至教務處(行政大樓一樓)繳交報到資料(含簽名)。

1、備妥應繳交資料

2、前往表演藝術系(行政大樓B1)查驗報考學歷(力)

3、前往教務處(行政大樓1F)繳交報到應繳交資料。

  1. 新生基本資料表新生基本資料表」:請自行上網連結本校首頁(https://www.stu.edu.tw)「學生」→「新生基本資料」,輸入相關資料並檢視無誤後再執行存檔暨列印。「新生基本資料表」紙本除貼上國民身分證(居留證)正面及反面影本外,並請於下方簽名欄位簽名。
  2. 學歷(力)證件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畢業證書者,請繳交「應屆畢業生證明」(附表一,簡章第24頁)及「補交學歷證件切結書」(←點選下載),並於規定期限內繳交「畢業證書」影本正面須親自簽名已取得「畢業證書」應立即繳交「畢業證書」影本正面須親自簽名,或符合報考資格之相關同等學力證件影本(正面須親自簽名,否則得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 依據本招生簡章「錄取及公布榜單」第一項(簡章第15頁)規定(摘要):「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最低正取備取標準達標準者以總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依序評定為正取生及備取生未達最低備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 正取生應依指定報到方式,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並繳交相關證件及資料。逾時逾期未報到或報到手續未完整本校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處逕行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 所繳之「學歷(力)證件」影本經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不實等情事,取消錄取資格或撤銷學籍,且不發給任何有關證明,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 完成正取生報到程序者之新生入學須知預定於114年8月初以限時專送寄出〈若目前的地址無法收到入學相關資料,請於114年7月18日前撥打電話申請更改寄件地址〉,請收到通知後,依相關規定時間完成註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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