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德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放榜公告】

點選查詢→榜單

正取生報到日期與方式

正取生報到日期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至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

正取生報到方式擇一辦理報到):

一、現場當日09:00~12:00或13:00~16:00至本校行政大樓一樓教務處招生選才組(13號櫃台)報到。

二、通訊於規定期間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郵寄至【82445】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樹德科技大學 教務處 收」,信封封面請另註明「碩士班甄試通訊報到」。

繳交資料

一、新生基本資料表:請自行上網連結本校首頁(https://www.stu.edu.tw )點選「學生」→「新生基本資料」,輸入相關資料並檢視無誤後再執行存檔暨列印。「新生基本資料表」紙本請貼上國民身分證(居留證)正面及反面影本並簽名。

二、學歷(力)證件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學位證書」者,請繳交「補交學歷證件切結書」(於上開所列網頁下載),並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學位證書」影本(正面須親自簽章)。已取得「學位證書」,應立即繳交「學位證書」影本(正面須親自簽章),或符合報考資格之相關證件正本,否則得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注意事項

  • 依據招生簡章第伍條第二項(簡章第18頁)規定:「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各系所碩士班最低正取備取標準達標準者以總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依序評定為正取生及備取生未達最低備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 正取生應依指定報到方式,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並繳交相關證件及資料。逾時逾期未報到或報到手續未完整本校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處逕行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 應屆畢業生完成正取生報到程序者未能於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取得學位證書並繳交影本正面須親自簽章不得註冊入學
  • 所繳之「學歷(力)證件」影本經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不實等情事,取消錄取資格或撤銷學籍,且不發給任何有關證明,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 完成正取生報到程序者之新生入學須知預定於114年8月初以限時專送寄出〈若目前的地址無法收到入學相關資料,請於114年7月18日前撥打電話申請更改寄件地址〉,請收到通知後,依相關規定時間完成註冊程序。

一、本校於正取生報到結束統計缺額後,如有缺額之系所不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將以備取生之行動電話電子郵件通知依序遞補至民國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17:00止。前開期程截止後仍有缺額者,其名額將流用至本校「碩士班入學考試」辦理招生或遞補,不再通知本入學方式之備取生遞補。

二、接到備取遞補通知且有報到意願者,應於通知之規定期間內完成報到並繳交報到資料。逾期或報到程序未完整者本校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處逕行通知下一位備取生依序遞補備取生不得異議

三、應屆畢業生完成備取生報到程序者未能於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取得學位證書並繳交影本正面須親自簽章不得註冊入學

四、完成備取生報到程序者之新生入學須知預定於114年8月初以限時專送寄出〈若目前的地址無法收到入學相關資料,請於114年7月18日前撥打電話申請更改寄件地址〉,請收到通知後,依相關規定時間完成註冊程序。

五、對各甄試項目成績有疑問時,複查方式請參閱招生簡章第伍條第四項之規定辦理,逾期不予受理。另,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經複查後如有更異,招生委員會依異動後成績重新評定錄取,申請者不得異議。

回到上一頁

回到碩士班甄試公告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