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生報到日期與方式
※正取生報到方式(擇一辦理報到):
一、現場報到:
(一)日期:114年12月1日(星期一)至114年12月3日(星期三)。
(二)時間:當日09:00至12:00或13:00至16:00。
(三)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一樓教務處招生選才組(13號櫃台)。
二、通訊報到:
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114年12月1日(星期一)。請於規定期間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郵寄至【82445】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樹德科技大學 教務處 收」,信封封面請另註明「碩士班甄試通訊報到」。
※繳交資料:
一、新生基本資料表:請自行上網連結本校首頁(https://www.stu.edu.tw )點選「學生」→「新生基本資料」,輸入相關資料並檢視無誤後再執行存檔暨列印。「新生基本資料表」紙本請貼上國民身分證(居留證)正面及反面影本並簽名。
二、學歷(力)證件: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學位證書」者,請繳交「補交學歷證件切結書」(於上開所列網頁下載),並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學位證書」影本(正面須親自簽章)。已取得「學位證書」者,應立即繳交「學位證書」影本(正面須親自簽章),或符合報考資格之相關證件正本(如:駐外單位驗證本、佐證資料等),否則得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注意事項:
- 依據招生簡章第陸條第一項(簡章第21頁)規定(摘要):「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各系所碩士班最低正取、備取標準,達標準者,以總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依序評定為正取生及備取生。未達最低備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 正取生應依指定報到方式,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並繳交相關證件及資料。逾時、逾期未報到或報到手續未完整,本校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處,逕行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 應屆畢業生完成正取生報到程序者,未能於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取得學位證書並繳交影本(正面須親自簽章)者,不得註冊入學。
- 所繳之「學歷(力)證件」經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不實等情事,取消錄取資格或撤銷學籍,且不發給任何有關證明,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 完成正取生報到程序者之新生入學須知預定於115年8月初以限時專送寄出〈若目前的地址無法收到入學相關資料,請於115年7月17日前撥打電話申請更改寄件地址〉,請收到通知後,依相關規定時間完成註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