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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轉學生【報名已截止】

  因近期COVID-19疫情快速變化關係,考量南來北往的不可避免性,為保護考生健康安全,避免移動或群聚染疫風險,本校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轉學生考試依據招生簡章第20頁『拾壹、因應疫情升級相關預備措施』之規定,公告下列重大因應措施:

一、取消11120日及121日之現場報名考生一律改以網路填表,並以掛號郵寄繳交報名表件(含書面審查資料)。網路報名延至11112115:00止,掛號郵寄日期到111年1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取消111年1月24日之到校面試:原評分項目(面試暨書面審查),改採「書面資料審查」佔總分100分。

  • 「書面審查資料」應以紙本繳交(資料不退還,並保存一年後銷毀,因此建議提供副本資料),繳交項目統一為:「個人自傳」佔30%、「在校歷年成績單」佔10%、「其他有利個人能力證明文件〈如:作品集、讀書計畫、得獎記錄、證照等〉」佔60%等。
  • 請於111年1月21日前掛號郵寄報名表時,一併寄出繳交上述「書面審查資料」(掛號郵件以郵戳為憑,請準時繳交以免影響個人報名或評分結果)。
  • 本公告發佈前已完成掛號郵寄報名表但未一併繳交上述「書面審查資料」者,請於111年1月21日前掛號郵寄補繳(掛號郵件以郵戳為憑,請準時繳交以免影響個人評分結果)。
  • 因取消面試,原報名費新臺幣1200元整,調減為新臺幣750元整〈調減後,中低收入戶為新台幣525元(須檢附證明文件);低收入戶免繳(須檢附證明文件) 〉。

三、取消正取生現場報到

  • 正取生請務必完成下列事項,始完成報到程序:
  • 考生須於111年1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依【正取生報到確認單】說明完成報到程序,逾期將視同放棄報到。
  • 111年1月28日(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下列1~3項之報到應繳資料:
    1. 新生基本資料表(須上傳照片,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簽名)
    2. 樹德科技大學蒐集、處理及利用學生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須簽名)
    3. 學歷證件:報名時使用學歷(力)證件:修業證明(含歷年成績單)正本
    4. 上述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82445】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 號樹德科技大學教務處教務組收《並在旁註明「110-2 轉學考通訊報到」
  • 備取生遞補名單及報到時間與方式,請以111年1月28日17:00發佈之公告為準。

四、其餘事項依簡章原始規定辦理

以上訊息為111年1月13日發佈。

依據【重要訊息】因應COVID-19疫情應變方案公告修改如下:

(一) 網路填表及郵寄繳交報名資料:

請於110 年 12 月21日(二) 10:00~111年 1 月21 日() 15:00 止至網路填表列印(https://info.stu.edu.tw/aca/NEWIRS/B1app.asp)。並於111 年 1 月 21 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交報名資料,郵戳為憑(含民間快遞)。

▲點選進入報名系統▲

(二) 現場電腦填表及報名資料繳交:(取消現場報名,改以上方網路填表及郵寄繳交報名資料進行報名)

請於111 年 1 月 20 日(四)~111 年 1 月21 日(五),每日10:00~12:00、 13:30~15:00,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名。報名表一律至現場以電腦填表列印。

依據【重要訊息】因應COVID-19疫情應變方案公告

取消111 年 1 月 24 日(一)到校面試,改以書面資料審查方式辦理。請考生依據上方【重要訊息】因應COVID-19疫情應變方案公告之說明,繳交『書面審查資料』。

111 年 1 月 26 日(三)

依據【重要訊息】因應COVID-19疫情應變方案公告

正取生111 年 1 月 28 日(五)之報到作業,請依上方【重要訊息】因應COVID-19疫情應變方案公告之說明理。

詳細報考規定、招生系科別、招生名額等,請以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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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學系(學位學程)、志願代碼、招生群別及招生名額

您可以利用下方行事曆,查詢本項招生各月份重要事項。或是點選右下方【+Google日曆】,將本行事曆匯入您個人的google日曆。

 💡 重大變革

111 學年度起,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分別於比序排名及同名次參酌比序之項目中,增列「技能領域」為第3 比序項目,請詳閱本招生簡章第3-4 頁。

 💡 重要注意事項

  1. 「111 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本招生),由「111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 請各高職學校於110 年11 月26 日(星期五)10:00 起至111 年1 月6 日(星期四)17:00 止上傳校內遴選辦法及公告網址至本委員會。
  3. 考生須依持有之證明文件,於網路報名系統輸入報名資料並確實核對正確,並輸入甄選編號及密碼送出後,報名資料會傳送至高職學校作業系統,由所屬高職學校審查。所屬高職學校依考生持有之證明文件,審查輸入報名資料是否正確。正確無誤者,即由所屬高職學校確定送出,完成網路報名,即不得修改;未正確者,由所屬高職學校退回考生資料輸入頁面,並協助考生確實修改正確後,再進行資料確定送出。
  4. 考生網路輸入報名資料並由所屬高職學校審查無誤後確定送出(即不得修改),且均須於111 年3 月23 日(星期三)17:00 前完成,始完成網路報名。考生報名資料經完成網路報名後,才得以列印報名表件;考生網路登錄報名資料,未經所屬高職學校於規定期限內確定送出者,概視為未完成網路報名,即喪失參加本招生之報名資格,提醒考生應主動檢視報名系統報名資料確定送出之完成狀態,以維報名權益。為避免網路壅塞,請考生及各高職學校於網路報名登錄期間,儘早上網登錄及完成審查確定送出之報名作業。
  5. 第7 比序與第8 比序之各項總合成績,係依本委員會通過之計分方式計算,採計項目及計分標準如本簡章第10 頁至第13 頁之附表一及附表二。考生須於報名時,於「網路報名系統」點選登錄持有之項目,並將採計項目之相關證明影本寄至本委員會審查;未依規定辦理者,概不予採計。其他未在採計表列項目內之資料概不予採計,亦無須寄送。
  6. 經複查後比序排名若有變動時,排名受到影響考生不另行通知,最新比序排名在考生進入網路選填登記志願時,將同時顯示於網路系統作業畫面,供考生作為選填登記志願之參考。本委員會亦將以複查後之比序排名進行分發作業。
  7. 111 年5 月10 日(星期二)10:00 起在本委員會網站公告錄取名單,不另寄分發結果之書面通知,考生須自行上網查詢、下載或列印考生之分發結果通知單。考生如未上網查詢,而致錄取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考生所屬高職學校亦可自行上網查詢或列印錄取名單存參。(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star/)
  8. 經本委員會分發錄取之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概不得參加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9. 錄取生未依本委員會規定期限及方式,以書面向錄取學校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參加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之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錄取資格。
  10. 建議考生請勿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登入使用本招生各系統,避免畫面資訊閱覽不完全,漏登資料而影響權益。
  • 設有「入學績優獎學金」供本入學管道完成註冊優秀新生申請。
  • 點選至 ➡ 本校公共事務處網站,以查詢本項獎助學金核發方式及注意事項,並以本校公共事務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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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申請入學】招生學系〈學位學程〉、代碼、名額及甄試辦法

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入學招生障礙類別、招生學系(學位學程)、招生(群)類別及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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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至 ➡ 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網站

(承辦單位:國立中央大學。聯絡電話:03-4227151轉57148、57149、57150 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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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招生學系及招生名額

111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招生學系(學位學程)、志願代碼、招生群(類)別及招生名額

111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甄選入學招生學系(學位學程)、代碼、名額及甄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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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查看 ➡重大變革事項暨重要注意事項(PDF)

重大變革

  1. 每一位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6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2. 自108學年度起入學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須依就讀學校每學年規定時間內,上傳就學期間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至學習歷程學校平臺,並由就讀學校提交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以下簡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下簡稱「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3. 111學年度起,本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備審資料審查(以下稱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及「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其中「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同意及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考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要注意事

  1. 111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或本招生),由111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 本招生設有「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招生組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查詢與下載(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1)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一般組」之考生,須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11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或統測)並取得統測成績者。
    (2)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應具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考生畢業當學年度(106至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3. 凡經申請之考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於報名期限內分別繳交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授權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者(非清寒證明),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第一階段報名費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全免或減免60%之申請。經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登錄有案者,免繳證明。
  4. 第一階段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考生每申請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至多可申請 6 個校系科(組)、學程。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5. 第一階段學校集體報名及繳費,自111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至111年5月26日(星期四)17:00止;考生個別報名,自111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至111年5月27日(星期五)17:00止,考生個別繳費,自111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至111年5月27日(星期五)24:00止。
  6. 第一階段個別報名方式為先於網路1次完成選填所欲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才核計報名費。考生並須依規定方式及期限繳交報名費,始完成報名。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填申請校系科(組)、學程及分次繳費,確定送出前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
  7.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
  8.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9. 111學年度起,本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及「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其中「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同意及勾選後,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10. 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須於111年4月20日(星期三)10:00起至111年5月4日(星期三)17:00止之期限內,至本委員會網站報名資格登錄系統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方得於本招生「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及「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逾期或未勾選同意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11.  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之考生,須於111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起至111年5月27日(星期五)21:00止,登入本委員會「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如有疑義者,須於111年5月27日(星期五)21:00前,向就讀學校或本委員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無誤,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12. 於「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且於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而欲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作業之考生,在「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各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時,考生須就以勾選清單方式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或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選擇方式,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模式一經確定送出後,上傳系統即確定上傳模式,不得再更改,請考生審慎考慮。
  13. 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第二階段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律以網路上傳PDF檔案方式繳交。
  14.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5.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11年6月17日(星期五)起至111年7月3日(星期日)止,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6.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11年7月6日(星期三)10:00起至111年7月9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7. 111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11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或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
  18. 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11年7月14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
  19.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20.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及代為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取得其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報名基本資料(紙本或電子檔案) 與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識別使用之基本資料),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受委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或原就讀之高級中等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21. 建議考生請勿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登入使用本招生各系統,避免畫面資訊閱覽不完全漏登資料而影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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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學系(學位學程)、志願代碼、招生類別及甄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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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於111年5月17日10:00起至111年5月20日17:00止於「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完成網路報名確定送出作業後,本校訂於111年5月25日(星期三)12:00前公告指定項目甄試費用繳費方式於本校招生考試服務網(https://reg.aca.stu.edu.tw/),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並於111年5月27日10:00起至111年6月1日21:00止完成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暨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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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轉學生【簡章公告】

(一) 網路填表及郵寄繳交報名資料:

請於110 年 12 月21日(二) 10:00~111年 1 月19 日(三) 15:00 止至網路填表列印(https://info.stu.edu.tw/aca/NEWIRS/B1app.asp)。並於111 年 1 月 19 日(三)前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交報名資料,郵戳為憑(含民間快遞)。

(二) 現場電腦填表及報名資料繳交:

請於111 年 1 月 20 日(四)~111 年 1 月21 日(五),每日10:00~12:00、 13:30~15:00,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名。報名表一律至現場以電腦填表列印。

詳細報考規定、招生系科別、招生名額等,請以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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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放榜公告】

榜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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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生注意事項

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正取生注意事項(含報到流程圖)

備取生注意事項

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備取生注意事項(含遞補報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