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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招生學系(學位學程)、志願代碼、招生群(類)別及招生名額

111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甄選入學招生學系(學位學程)、代碼、名額及甄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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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變革

  1. 每一位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6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2. 自108學年度起入學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須依就讀學校每學年規定時間內,上傳就學期間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至學習歷程學校平臺,並由就讀學校提交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以下簡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下簡稱「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3. 111學年度起,本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備審資料審查(以下稱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及「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其中「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同意及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考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要注意事

  1. 111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或本招生),由111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 本招生設有「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招生組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查詢與下載(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1)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一般組」之考生,須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11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或統測)並取得統測成績者。
    (2)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應具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考生畢業當學年度(106至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3. 凡經申請之考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於報名期限內分別繳交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授權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者(非清寒證明),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第一階段報名費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全免或減免60%之申請。經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登錄有案者,免繳證明。
  4. 第一階段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考生每申請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至多可申請 6 個校系科(組)、學程。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5. 第一階段學校集體報名及繳費,自111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至111年5月26日(星期四)17:00止;考生個別報名,自111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至111年5月27日(星期五)17:00止,考生個別繳費,自111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至111年5月27日(星期五)24:00止。
  6. 第一階段個別報名方式為先於網路1次完成選填所欲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才核計報名費。考生並須依規定方式及期限繳交報名費,始完成報名。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填申請校系科(組)、學程及分次繳費,確定送出前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
  7.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
  8.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9. 111學年度起,本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及「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其中「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同意及勾選後,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10. 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須於111年4月20日(星期三)10:00起至111年5月4日(星期三)17:00止之期限內,至本委員會網站報名資格登錄系統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方得於本招生「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及「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逾期或未勾選同意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11.  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之考生,須於111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起至111年5月27日(星期五)21:00止,登入本委員會「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如有疑義者,須於111年5月27日(星期五)21:00前,向就讀學校或本委員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無誤,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12. 於「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且於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而欲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作業之考生,在「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各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時,考生須就以勾選清單方式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或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選擇方式,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模式一經確定送出後,上傳系統即確定上傳模式,不得再更改,請考生審慎考慮。
  13. 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第二階段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律以網路上傳PDF檔案方式繳交。
  14.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5.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11年6月17日(星期五)起至111年7月3日(星期日)止,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6.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11年7月6日(星期三)10:00起至111年7月9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7. 111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11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或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
  18. 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11年7月14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
  19.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20.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及代為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取得其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報名基本資料(紙本或電子檔案) 與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識別使用之基本資料),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受委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或原就讀之高級中等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21. 建議考生請勿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登入使用本招生各系統,避免畫面資訊閱覽不完全漏登資料而影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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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學系(學位學程)、志願代碼、招生類別及甄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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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於111年5月17日10:00起至111年5月20日17:00止於「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完成網路報名確定送出作業後,本校訂於111年5月25日(星期三)12:00前公告指定項目甄試費用繳費方式於本校招生考試服務網(https://reg.aca.stu.edu.tw/),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並於111年5月27日10:00起至111年6月1日21:00止完成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暨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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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轉學生【簡章公告】

(一) 網路填表及郵寄繳交報名資料:

請於110 年 12 月21日(二) 10:00~111年 1 月19 日(三) 15:00 止至網路填表列印(https://info.stu.edu.tw/aca/NEWIRS/B1app.asp)。並於111 年 1 月 19 日(三)前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交報名資料,郵戳為憑(含民間快遞)。

(二) 現場電腦填表及報名資料繳交:

請於111 年 1 月 20 日(四)~111 年 1 月21 日(五),每日10:00~12:00、 13:30~15:00,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名。報名表一律至現場以電腦填表列印。

詳細報考規定、招生系科別、招生名額等,請以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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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放榜公告】

榜單

查詢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錄取結果

正取生注意事項

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正取生注意事項(含報到流程圖)

備取生注意事項

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備取生注意事項(含遞補報到流程)

樹德科技大學 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 【試場(口試)位置表】

樹德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報名已截止】

▲請點選查詢▲

1. 報名表填寫以「網路填表」為原則。
2. 網路填表日期:110 年 10 月 5 日(星期二)09:00 至 110 年 11 月10 日(星期三)16:00 止

 ▲點選後開始報名▲

3. 須繳之書面資料請連同報名表件一起繳交,勿分開。
4. 報名資料郵寄繳交,以郵戳為憑(含民間快遞)。

1. 報名表一律至現場電腦填表及報名相關資料繳交(含書面資料)
2. 受理時間:110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 10:00 至 12:00、13:30 至 15:00

口試日期:110 年 11 月 21 日(星期日)
詳細口試報到時間及相關訊息公布於本校招生考試服務網https://reg.aca.stu.edu.tw,請於 110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自行上網查詢口試報到時間,不另寄紙本通知。

  • 110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 17:00 公布榜單於本校招生考試服務網https://reg.aca.stu.edu.tw
  • 寄發成績通知單(含錄取狀況、正取生報到及備取生遞補等注意事項,如未接獲者,請自行上網查詢榜單及公告訊息)

1.正取生報到方式:

(1) 現場報到:110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3 日 08:00~17:00 繳至本校教務處教務組。
(2) 通訊報到:110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3 日(郵戳為憑),以郵局限時掛號或民間快遞,郵寄至本校教務處。
詳細說明請參閱簡章第柒條。逾期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逕行以備取生遞補。

2.正取生報到後仍有缺額或遇有放棄錄取之缺額,通知甄試備取生依序遞補至民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17:00 止。若仍有缺額,其名額流用至本校碩士班入學考試一般生名額招生或遞補。

樹德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公告

▲請點選查詢▲

1. 報名表填寫以「網路填表」為原則。
2. 網路填表日期:110 年 10 月 5 日(星期二)09:00 至 110 年 11 月10 日(星期三)16:00 止
3. 網址:https://info.stu.edu.tw/aca/NEWIRS/A1app.asp
4. 須繳之書面資料請連同報名表件一起繳交,勿分開。
5. 報名資料郵寄繳交,以郵戳為憑(含民間快遞)。

1. 報名表一律至現場電腦填表及報名相關資料繳交(含書面資料)
2. 受理時間:110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 10:00 至 12:00、13:30 至 15:00

口試日期:110 年 11 月 21 日(星期日)
詳細口試報到時間及相關訊息公布於本校招生考試服務網https://reg.aca.stu.edu.tw,請於 110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自行上網查詢口試報到時間,不另寄紙本通知。

  • 110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 17:00 公布榜單於本校招生考試服務網https://reg.aca.stu.edu.tw
  • 寄發成績通知單(含錄取狀況、正取生報到及備取生遞補等注意事項,如未接獲者,請自行上網查詢榜單及公告訊息)

1.正取生報到方式:

(1) 現場報到:110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3 日 08:00~17:00 繳至本校教務處教務組。
(2) 通訊報到:110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3 日(郵戳為憑),以郵局限時掛號或民間快遞,郵寄至本校教務處。
詳細說明請參閱簡章第柒條。逾期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逕行以備取生遞補。

2.正取生報到後仍有缺額或遇有放棄錄取之缺額,通知甄試備取生依序遞補至民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17:00 止。若仍有缺額,其名額流用至本校碩士班入學考試一般生名額招生或遞補。

110學年度二專進修部單獨招生【備取生遞補公告】

為因應COVID-19 疫情,經本校109 學年度第2 學期招生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議,本項招生報到作業修改調整說明如下,請點選詳閱:

調整後報到方式:

    1. 本校於正取生報到後統計缺額,並於民國 110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二)17:00前 公布遞補報到名單,請考生自行至以下網頁查詢,不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
      本校招生考試服務網 https://www.stu.edu.tw→招生資訊或 https://reg.aca.stu.edu.tw
    2. 獲通知遞補之備取生,請一下列說明報到及註冊:
      1. 110年9月1日(三)中午12:00前,以『傳真』或『網路上傳』繳交報到確認單。
      2. 110年9月6日(一)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新生基本資料表』與『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正本到校。
      3. 上列任一項未完成者,得視同未報到。未報到者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逕行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報到資料經查核,如不符報名資格者,雖已完成報到,亦不得入學。
      4. 註冊則依據『新生入學須知』規定辦理。

▲查詢【可遞補】之備取生名單

查詢時,請輸入身份證的第1個英文字母與最後5個數字。例如:身份證字號S123456789,請輸入S56789。

查詢『報到確認單』與『新生基本資料表』繳交狀況

請完成『報到確認單』與『新生基本資料表』繳交者確認,如有疑問務必在報到截止時間前反應,以免影響權益。(本項訊息至少於每日上午10:00更新一次,期間也會不定時更新)

獲通知遞補之備取生請於110年9月1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回傳【報到確認單】至本校。

報到確認單回傳方式:

    1. 📠傳真』:將親筆(手)簽名【報到確認單】傳真至本校進修部教務組24小時傳真電話:07-6158880。傳真後於本校上班時間撥打電話確認07-6158000分機2512陳小姐。
    2. 💻LINE官方帳號上傳』:請將親筆(手)簽名填妥的【報到確認單】,以拍照存成JPG圖檔或掃描成PDF檔後上傳⏫,以完成報到。

📌如果沒有列表機印出紙本報到確認單,也可下載【報到確認單】後,使用電子簽名《https://reurl.cc/dGXekM》的方式完成親筆簽名。

已完成上述報到確認單回傳者:

    1. 110年9月6日(星期一)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新生基本資料表』與『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正本到校。
    2. 未完成者,得視同未報到。未報到者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逕行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報到資料經查核,如不符報名資格者,雖已完成報到,亦不得入學。
    3. 註冊則依據『新生入學須知』規定辦理。

110學年度二專進修部單獨招生【放榜公告】

為因應COVID-19 疫情,經本校109 學年度第2 學期招生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議,本項招生報到作業修改調整說明如下,請點選詳閱:

調整後報到方式:

1.正取生報到及註冊:

(1)110年8月30日(一)15:00前,以『傳真』或『網路上傳』繳交報到確認單。
(2)110年9月2日(四)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新生基本資料表』與『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到校。
(3)上列任一項未完成者,得視同未報到。未報到者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逕行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報到資料經查核,如不符報名資格者,雖已完成報到,亦不得入學。
(4)註冊則依據『新生入學須知』規定辦理。

2.備取生遞補報到及註冊:

(1)110年9月1日(三)中午12:00前,以『傳真』或『網路上傳』繳交報到確認單。
(2)110年9月6日(一)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新生基本資料表』與『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到校。
(3)上列任一項未完成者,得視同未報到。未報到者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逕行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報到資料經查核,如不符報名資格者,雖已完成報到,亦不得入學。
(4)註冊則依據『新生入學須知』規定辦理。

原訂報到方式:

    1. 正取生現場辦理報到及註冊手續:110年8月30日(一)10:00至12:00、13:00至15:00。
    2. 遞補生現場辦理報到及註冊手續:110年9月1日(三)10:00至12:00。

▲查詢放榜結果

查詢榜單時,請輸入身份證的第1個英文字母(大寫)與最後5個數字。例如:身份證字號S123456789,請輸入S56789。

查詢『報到確認單』與『新生基本資料表』繳交狀況

請完成『報到確認單』與『新生基本資料表』繳交者確認,如有疑問務必在報到截止時間前反應,以免影響權益。(本項訊息至少於每日上午10:00更新一次,期間也會不定時更新)

志願分發正取生請於1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前回傳【報到確認單】至本校。

報到確認單回傳方式:

    1. 📠傳真』:將親筆(手)簽名【報到確認單】傳真至本校進修部教務組24小時傳真電話:07-6158880。傳真後於本校上班時間撥打電話確認07-6158000分機2512陳小姐。
    2. 💻Google表單上傳(需先登入Google帳戶)』:請將親筆(手)簽名填妥的【報到確認單】,以拍照存成JPG圖檔或掃描成PDF檔後上傳⏫,以完成報到。(檔案大小上限為5MB)。

📌如果沒有列表機印出紙本報到確認單,也可下載【報到確認單】後,使用電子簽名《https://reurl.cc/dGXekM》的方式完成親筆簽名。

已完成上述報到確認單回傳者:

(1)110年9月2日(星期四)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新生基本資料表』與『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正本到校。
(2)未完成者,得視同未報到。未報到者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逕行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報到資料經查核,如不符報名資格者,雖已完成報到,亦不得入學。
(3)註冊則依據【新生入學須知】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