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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公告甄選結果(正取生、備取生名單)

本甄選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多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可於110年6月30(星期三)1000110年7月3(星期六)1700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進行登記作業。

▲一般組登記就讀志願序▲

請點選,並找到項次12

▲青儲組登記就讀志願序▲

請點選,並找到項次10

注意事項

  • 本甄選結果不另寄書面通知考生應自行上網查詢甄選結果
  • 本甄選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多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可於110年6月30(星期三)10001107月3(星期六)1700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一般組】考生作業系統   或 【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作業系統,進行登記作業。錄取生均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錄取生於系統所登記志願序一經確定送出即完成志願序登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再修改或重填請考生特別注意
  • 凡未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登記就讀志願或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未按下確定送出以未登記論即喪失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
  • 每位考生通行碼均不相同,遺失時,請向聯合甄選委員會〈洽詢電話:02-27725333分機213;214;215〉提出申請補發,作業時間至少須30分鐘,若因此造成考生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負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於1107月7日(星期三)1000公告於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考生可經由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 本項招生就讀志願序分發錄取生相關報到訊息本校於1107月8日(星期四)1600公布於招生網站(stu.edu.tw→招生資訊),錄取生請自行上網查詢,並依本校所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

110學年度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入學《榜單暨錄取生報到事項》公告

榜單

▲110學年度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入學錄取生名單〈請點選〉▲

報到日期:即日起至110年6月25日16:00(星期五)止

報到方式:請填妥「報到確認單」後,擇一辦理報到。

  • 親自:請於本校上班時間將「報到確認單」親自繳交至本校教務處教務組進行報到。(不含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09:00至12:00;13:00至16:00)
  • 傳真:請將「報到確認單」傳真至本校教務處教務組進行報到。傳真電話號碼:07-6158020,傳真電話為24小時,傳真後請於本校上班時間撥打電話(07-6158000分機2004李先生)確認。※本方式不含假日
  • Line@:請傳送「報到確認單」JPG圖檔或PDF檔至「110招生考試入學服務-樹德科技大學」Line官方帳號報到。
  • 報到確認單(請點選)預計於110年6月21日〈星期一〉前以限時專送寄發。如於110年6月23日〈星期三〉未收到者,請自行下載。
  • 依據招生簡章第捌條第一項(簡章第9頁)規定:「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最低錄取標準後依招生名額錄取正取生並得列備取生若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 正取生應依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逾時、逾期未報到或報到手續未完整者,本校得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處,逕行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 錄取生於報到後欲放棄入學資格者,須填妥「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招生簡章附表十一)簽名後,於110年6月28日〈星期一〉16:00前以現場或傳真方式擇一辦理,傳真後請再以電話確認。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 完成報到者之新生入學須知新生基本資料填寫通知預定於110年8月初以限時專送寄出〈若目前的地址無法收到入學相關資料,請於110年7月22日前撥打電話申請更改寄件地址〉,請收到通知後,依據通知說明上網填寫「新生基本資料」,並於規定時間內掛號郵寄〈包含畢業證書正本〉回本校教務處教務組。如於110年8月中後尚未收到本項通知者,請來電洽詢(07)6158000分機2004;2016。
  •  

※新生入學第一學期提供紙本註冊繳費單(亦可自行列印),新生於入學第二學期起請自行於學雜費繳費單網路列印: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網頁點選【註冊單列印】https://goo.gl/t6ZZ42。

※預定110年8月初公布新生學號,請至https://reg.aca.stu.edu.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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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四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甄審結果》公告

  • 依據「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第陸條「甄審總成績處理及甄審結果公告」第三項第一款規定:考生若有1項指定項目甄審成績為0分或缺考者,則不予錄取
  • 依據「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第陸條「甄審總成績處理及甄審結果公告」第三項第四款規定:甄審結果不另寄書面通知,考生應自行上網查詢
  • 本甄審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多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10623(星期三)上午10時至110625(星期五)下午5時止至聯合會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kill/)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獲分發錄取者,始可取得入學資格。凡未依前述規定時間內未上網登記志願或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僅暫存未確定送出者,以未登記論,即喪失網路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
  • 本甄審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訂於110年6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公告於聯合會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kill/),考生可經由聯合會網站查詢。
  • 統一分發結果之錄取生,本校預定110年6月30(星期三)下午5時前公布報到方式於招生網站(stu.edu.tw→考生→招生考試服務網),並以限時專送寄發報到通知。

本甄審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均須於110/6/23上午10時至110/6/25下午5時止聯合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獲分發錄取者,始可取得入學資格。

點選前往⏩登記志願序網站

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甄選入學】指定項目甄試《競賽得獎或證照加分》審查結果

依據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0年5月21日發佈之『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疫情第三級警戒應變方案』,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改僅採書面資料評比,取消到校甄試項目

  1.  考生若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校各學系(學位學程)競賽及證照加分優待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一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件於第二階段報名期間完成網路上傳,作為加分依據。未依規定完成上傳者均不予加分,考生不得異議。
  2. 對競賽獲獎或證照加分比例,僅能就於第二階段報名期間完成網路上傳之資料是否採計錯誤申請複查,不得要求補(換)送競賽獲獎或證照證明
  3. 不符合職種對照表者【請參考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總則「玖、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第39頁至第53頁】,或招生簡章未列出之證照或競賽項目者,不予加分優待
  4. 如名冊內之證照或競賽得獎加分優待加分百分比不符者,請於110年6月21日(星期一)12:00前填寫簡章附錄九「甄選總成績複查申請表」以傳真(07-6158020)方式辦理複查,並電話(07-6158000轉2004)確認,逾時均不受理。請注意,複查時僅能就報名時所繳交之資料有疑義部分提出申請,不可再要求補繳證照或技藝技能競賽獎狀等證明文件
  5. 本項加百分比為本校甄選委員會依招生簡章規定初審結果,實際證照或得獎加百分比以「甄選總成績單」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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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完成報到新生之畢業證書繳交彈性措施

考量受疫情影響,各級學校之畢業證書發放作業多有延後之不確定狀況。

本公告發佈日前,已完成本校110學年度各項入學考試報到作業,尚未繳交學歷證明文件正本(例如:畢業證書、附有修業證明書之歷年成績單等)且已簽署『補繳學歷切結書』的新生,一律更改為得最遲在110年7月30日前,親自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補繳學歷證明文件正本(例如:畢業證書、附有修業證明書之歷年成績單等)到本校。屆時,如因特殊原因需再次延遲繳交學歷證明文件,應正式以書面方式說明原因並向本校申請延期核准;逾期未繳者,註銷入學資格。

  • 如選擇掛號郵寄繳交,請將畢業證書等學歷證明文件正本,先放入防水塑膠袋後再置入適當大小信封內郵寄。信封封面請填寫:
    • 82445  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樹德科技大學教務處 收
    • 請另外在信封封面備註『OO入學考試OO系報到』

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四技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已截止】

報名網站

1.報名至110年6月10日(四)22:00止。 2.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2:00止,系統於22:00準時關閉。為避免網路壅塞,請於登錄期間儘早上網登錄。

報名系統操作手冊

報名前請詳閱~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含備審資料上傳)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繳費及查詢系統操作手冊

報名前請詳閱~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因應疫情應變方案

請點選查看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0年5月21日發佈之『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疫情第三級警戒應變方案』

您可以利用下方行事曆,查詢本項招生各月份重要事項。或是點選右下方【+Google日曆】,將本行事曆匯入您個人的google日曆。

點選查看 ➡重大變革事項暨重要注意事項(PDF)

重大變革

1. 110學年度起調整第一階段報名費及報名方式:

(1) 每一位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即考生申請1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300元、申請2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400元、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2) 報名方式為先於網路1次完成選填所欲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才核計報名費。考生並須依規定方式及期限繳交報名費,始完成報名。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填申請校系科(組)、學程而分次繳費,確定送出前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

2. 110學年度為減輕離島考生長途至本島應試之負擔,提供更友善之應考服務,符合辦理視訊面試之考生,得於第一階段報名時,向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提出申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得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再次確認是否參加視訊面試。

3. 110學年度經教育部核准「願景計畫」招收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之招生名額,以「非專班」方式招生之校系科(組)、學程,招生名額併入該校系科(組)、學程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一併招生;若係以「專班」方式招生者,該校系科(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願景計畫」,並以不同之校系科(組)、學程代碼招生,而僅限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報名。


要注意事

1.110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或本招生),由110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本招生設有「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招生組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查詢與下載(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1)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一般組」之考生,須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或統測) 並取得統測成績者。

(2)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應具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考生畢業當學年度(106至108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3.報名「一般組」之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包含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單群(類)或跨群(類)之群(類)別】中,至多申請 3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甄選,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之說明。

4.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僅能選擇「青年儲蓄帳戶組」之校系科(組)、學程,至多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參加甄選,且不受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之限制。

5.凡經申請之考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於報名期限內分別繳交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授權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者(非清寒證明),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第一階段報名費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全免或減免60%之申請。經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登錄有案者,免繳證明。

6.110學年度起調整第一階段報名費及報名方式:

(1)每一位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即考生申請1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300元、申請2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400元、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2)報名方式為先於網路1次完成選填所欲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才核計報名費。考生並須依規定方式及期限繳交報名費,始完成報名。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填申請校系科(組)、學程而分次繳費,確定送出前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

7. 第一階段學校集體報名及繳費,自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至110年5月27日(星期四)17:00止;第一階段考生個別報名,自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17:00止,第一階段考生個別繳費,自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24:00止。

8. 為減輕離島考生長途至本島應試之負擔,提供更友善之應考服務,符合辦理視訊面試之考生,得於第一階段報名時,向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提出申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得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再次確認是否參加視訊面試。

9. 110學年度經教育部核准「願景計畫」招收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之招生名額,以「非專班」方式招生之校系科(組)、學程,招生名額併入該校系科(組)、學程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一併招生;若係以「專班」方式招生者,該校系科(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願景計畫」,並以不同之校系科組學程代碼招生,而僅限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報名。

10.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

11. 請考生預先準備第二階段報名表件及各甄選學校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所訂必繳資料、選繳資料、特別條件、參考條件等相關備審資料並檢查確認正確無誤。俟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依本簡章規定方式繳交。

12. 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考生上傳單一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以5 MB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學程所有指定上傳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總和以10 MB為限;惟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如有另訂以郵寄方式或其他方式繳交者,考生除以網路上傳繳交外,應依其規定方式另行繳交,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13.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4. 甄選原始總分有採計「在校學業成績」之校系科(組)、學程,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甄選總成績「在校學業成績」欄。

15.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10年6月11日(星期五)起至110年6月27日(星期日)止,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6.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10年6月30日(星期三)10:00起至110年7月3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7.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18. 110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10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或
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

19. 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10年7月8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

20.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21.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及代為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取得其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報名基本資料(紙本或電子檔案),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受委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或原就讀之高級中等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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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轉學生【報名已截止】(暑轉)

因110 年5 月25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防疫警戒三級由110年5 月28 日(星期五)延長到110 年6 月14 日(星期一)。考量南來北往的不可避免性,為落實防疫規定,保護考生健康安全,避免移動或群聚染疫風險。

經本校110 年5 月26 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3 次會議決議,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轉學生考試有下列重大因應措施:

一、取消110 年7 月2 日及7 月5 日現場報名,考生一律改以網路填表掛號郵寄繳交報名表件,網路報名延至110 年7 月5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二、取消到校面試,原評分項目(面試暨書面審查),改採「書面資料審查」佔總分100 分。

三、因取消面試,原報名費新臺幣1200 元整,調減為新臺幣750 元整〈調減後,中低收入戶為新台幣525 元(須檢附證明文件);低收入戶免繳(須檢附證明文件) 〉。

四、「書面審查資料」應以紙本繳交,繳交項目統一為:「個人自傳」佔總分30%、「在校歷年成績單」佔總分10%、「其他有利個人能力證明文件〈如:作品集、讀書計畫、得獎記錄、證照等〉」佔總分60%等,考生必須於掛號郵寄報名表時一併寄出繳交(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1. 報名表一律網路填寫列印。
  2. 網路填表日期:110年6月2 日(三)10:00~110年7月5 日(一) 15:00 止 。
  3. 報名資料郵寄繳交:以110 年 7 月 5 日前郵戳為憑(含宅配、民間快遞)。

▲點選開始報名『轉學考』▲

  • 取消到校面試,原評分項目(面試暨書面審查),改採「書面資料審查」佔總分100 分。
  • 「書面審查資料」應以紙本繳交,繳交項目統一為:「個人自傳」佔總分30%、「在校歷年成績單」佔總分10%、「其他有利個人能力證明文件〈如:作品集、讀書計畫、得獎記錄、證照等〉」佔總分60%等,考生必須於掛號郵寄報名表時一併寄出繳交(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110 年 7 月 15 日(四)

110 年 7 月 17 日(六)

點選查看→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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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研究所博士班入學考試【缺額統計】

點選查詢→110學年度博士班入學考試【正取生報到後缺額統計表】

110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招生【備取生遞補報到公告】

依據本校109學年度2學期招生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議第2次會議決議,因應COVID-19疫情驟升,考量南來北往的不可避免性,為保護考生健康安全,修改本校『110學年度日間部、進修部四年制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招生(包含休閒遊憩與運動管理系與電競產業管理學士學位學程)』正備取生報到作業,請點選這裡查詢公告說明

備取遞補名單

共計2頁,包含『休運系』與『電競學程』。

備取生注意事項

點選查詢備取生遞補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共計2頁,請詳閱。

  • 掛號郵寄信封請填寫:
    • 82445  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樹德科技大學教務處 收
    • 請另外在信封封面備註『運動績優單招報到-OO系』

休運系專用

備取生報到確認單

電競學程專用

備取生報到確認單

如何準備照片

如何準備填寫新生基本資料表時所需的個人照片

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轉學生考試因應COVID-19疫情應變方案公告

因110 年5 月25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防疫警戒三級由110年5 月28 日(星期五)延長到110 年6 月14 日(星期一)。考量南來北往的不可避免性,為落實防疫規定,保護考生健康安全,避免移動或群聚染疫風險。

經本校110 年5 月26 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3 次會議決議,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轉學生考試有下列重大因應措施:

一、取消110 年7 月2 日及7 月5 日現場報名,考生一律改以網路填表掛號郵寄繳交報名表件,網路報名延至110 年7 月5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二、取消到校面試,原評分項目(面試暨書面審查),改採「書面資料審查」佔總分100 分。

三、因取消面試,原報名費新臺幣1200 元整,調減為新臺幣750 元整〈調減後,中低收入戶為新台幣525 元(須檢附證明文件);低收入戶免繳(須檢附證明文件) 〉。

四、「書面審查資料」應以紙本繳交,繳交項目統一為:「個人自傳」佔總分30%、「在校歷年成績單」佔總分10%、「其他有利個人能力證明文件〈如:作品集、讀書計畫、得獎記錄、證照等〉」佔總分60%等,考生必須於掛號郵寄報名表時一併寄出繳交(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