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四技日間部【甄選入學】

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公告甄選結果正取生、備取生名單

本甄選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多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可於1097月1(星期三)10001097月4(星期六)1700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進行登記作業。

注意事項

  • 本甄選結果不另寄書面通知考生應自行上網查詢甄選結果
  • 本甄選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多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可於10971(星期三)100010974(星期六)1700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一般組】考生作業系統【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作業系統,進行登記作業。錄取生均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錄取生於系統所登記志願序一經確定送出即完成志願序登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再修改或重填請考生特別注意
  • 凡未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登記就讀志願或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未按下確定送出以未登記論即喪失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
  • 每位考生通行碼均不相同,遺失時,請向聯合甄選委員會〈洽詢電話:02-27725333分機213;214;215〉提出申請補發,作業時間至少須30分鐘,若因此造成考生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負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於10978日(星期三)1000公告於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考生可經由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 本項招生就讀志願序分發錄取生相關報到訊息本校於10979日(星期四)1600公布於招生網站(stu.edu.tw→招生資訊),錄取生請自行上網查詢,並依本校所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

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面試與實作公告

(一) 應攜帶證件或工具:「身分證件」、「自主健康聲明書」及「甄試通知單」。甄試自主健康聲明書及甄試通知單預計於109年6月16日以限時專送寄發,考生如尚未收到者可免攜帶。

(二) 考生因故無法於甄試學系所規畫之時間完成報到並參與甄試者,請與各甄試學系電話聯繫協調報到與甄試時間,經甄試學系同意者得於協調後之時間完成報到並參與甄試。

(三) 請注意,考生僅能協調甄試日期所規定之報到與面試時間,不能申請修改本校招生簡章規定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協調後若經甄試學系審核未同意者,仍應依本公告甄試日期及報到時間或最後報到時間至指定地點參與甄試。

(四) 申請證照或競賽得獎加分優待者,審查結果預定109年6月16日(星期二)公告於本招生網頁。

(五) 「甄選總成績單」預計於109年6月29日(星期一)以限時專送寄發至各考生,當日10:00起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亦提供甄選成績查詢。甄選成績傳真複查至109年6月30日(星期二)12:00前(傳真號碼:07-6158020)。複查僅能就報名時所繳交資料有疑義部分提出申請,不可要求補繳證照或獎狀等證明文件。

(六) 甄選結果放榜預計於109年7月1日(星期三)10:00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並公布於本校網站(https://www.stu.edu.tw → 招生資訊)。
甄選結果不另寄書面通知,考生應自行上網查詢。

(七) 錄取生(含正、備取生)須於109年7月1日(星期三) 10:00至109年7月4日(星期六) 17:00止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點選「登記就讀志願序」選項進入系統,進行登記作業。

(八) 凡未於上述規定時間內上網登記就讀志願或未按下「確認送出」者,以未登記論,即尚失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

(九)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於109年7月8日(星期三)10:00公告於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提供考生查詢。

(十) 獲分發錄取生本校預訂於109年7月9日(星期四)中午前網站公告報到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網站(https://www.stu.edu.tw → 招生資訊)。

109年6月20日(星期六)

考生因故無法於甄試學系所規畫之時間完成報到並參與甄試者,請與各甄試學系電話聯繫協調報到與甄試時間,經甄試學系同意者得於協調後之時間完成報到並參與甄試。請注意,考生僅能協調甄試日期所規定之報到與面試時間,不能申請修改本校招生簡章規定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9年6月20日)。協調後若經甄試學系審核未同意者,仍應依本公告甄試日期及報到時間或最後報到時間至指定地點參與甄試。例如:甲生報考A系,A系安排給甲生的【報到時間】為上午10:00,【最後報到時間】為下午16:00。但甲生因故無法在【報到時間】(上午10:00)完成報到。此時,甲生得跟系上聯繫協調後,在【最後報到時間】(下午16:00)前完成報到即可。

管理學院


應用社會學院


資訊學院


設計學院

單位電話號碼
管理學院07-6158000#5002
企業管理系(科)07-6158000#3102
休閒遊憩與運動管理系07-6158000#6402
休閒與觀光管理系(科)07-6158000#3402
行銷管理系(科)07-6158000#6302
金融管理系(所)(科)07-6158000#3202
流通管理系(科)07-6158000#4502
會展行銷與活動管理系07-6158000#3302
會展管理與貿易行銷碩士學位學程07-6158000#3302
經營管理研究所07-6158000#3104
餐旅與烘焙管理系07-6158000#6802
應用社會學院07-6158000#5302
人類性學研究所07-6158000#4402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所)07-6158000#4102、4103
社會工作系07-6158000#6702
應用外語系07-6158000#4002
資訊學院07-6158000#5102
資訊工程系(所)07-6158000#4602
資訊管理系(所)07-6158000#3002
電腦與通訊系(所)07-6158000#4802
設計學院07-6158000#5202
視覺傳達設計系07-6158000#3602
生活產品設計系07-6158000#3802
表演藝術系07-6158000#6202
室內設計系07-6158000#3502
建築與室內設計研究所07-6158000#5201
流行設計系(科)07-6158000#3702
美髮設計與經營系07-6158000#3701
動畫與遊戲設計系07-6158000#6102
電子競技與電腦娛樂科學系07-6158000#6602
設計創新與經營研究所07-6158000#5201
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07-6158000#6502

一、109學年度甄選入學複試考生及家長【交通接送服務】

二、校園與交通資訊

三、開車到校者,進入本校南校區後,請駕駛先讓考生及其他陪考人員就近下車,再依照交管人員之指示停放車輛。如遇南校區停車位已滿時,請再依交管人員指示,改至本校北校區停放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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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利用下方行事曆,查詢本項招生各月份重要事項。或是點選右下方【+Google日曆】,將本行事曆匯入您個人的google日曆。

重大變革

1. 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必採「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亦可兩者皆為備審資料之採計項目。就讀進修(夜間)部學生,亦可以「校外實習課程」或「職場工作體驗報告(含證明)」作為此備審資料項目之取代。
2. 各校系科(組)、學程網路上傳備審資料起始日期一律為109年6月3日(星期三)10:00起,截止日期與時間係依「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所定為準。
上傳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2: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2:00止),系統於22:00準時關閉,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備審資料上傳時間。
未依規定期限完成網路上傳備審資料,而致喪失第二階段甄試資格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要注意事項

1. 109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或本招生),由109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 本招生設有「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招生組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查詢與下載(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1)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一般組」之考生,須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或統測) 並取得統測成績者。
(2)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應具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考生畢業當學年度(106或107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3. 報名「一般組」之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包含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單群(類)或跨群(類)之群(類)別】中,至多申請 3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甄選,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之說明。
4. 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僅能選擇「青年儲蓄帳戶組」之校系科(組)、學程,至多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參加甄選,且不受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之限制。
5. 具有各直轄市、臺灣省各縣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縣(市)政府所界定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之考生,於報名期限內分別繳交各縣市政府或授權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者(非清寒證明),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第一階段報名費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全免或減免60%之申請。經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登錄有案者,免繳證明。
6.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
7. 請考生預先準備第二階段報名表件及各甄選學校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所訂必繳資料、選繳資料、特別條件、參考條件等相關備審資料並檢查確認正確無誤。俟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依本簡章規定方式繳交。
8. 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考生上傳單一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以5 MB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學程所有指定上傳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總和以10 MB為限;惟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如有另訂以郵寄方式或其他方式繳交者,考生除以網路上傳繳交外,應依其規定方式另行繳交,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9.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0. 甄選原始總分有採計「在校學業成績」之校系科(組)、學程,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甄選總成績「在校學業成績」欄。
11.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09年6月12日(星期五)至109年6月28日(星期日),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2.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09年7月1日(星期三)10:00起至109年7月4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3.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14. 109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09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或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
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
15. 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09年7月9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
16.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17.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及代為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取得其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報名基本資料(紙本或電子檔案),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受委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或原高中職就讀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甄選入學】指定項目甄試《競賽得獎或證照加分》審查結果

(一) 考生若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校各學系(學位學程)競賽及證照加分優待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一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件於第二階段報名期間完成網路上傳,作為加分依據。未依規定完成上傳者,均不予加分,考生不得異議。

(二) 對競賽獲獎或證照加分比例,僅能就已繳交之資料是否採計錯誤申請複查,不得要求補送競賽獲獎或證照證明。

(三) 不符合職種對照表者【請參考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總則「玖、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第39頁至第53頁】,或招生簡章未列出之證照或競賽項目者,均不予加分優待。

(四) 申請證照或競賽得獎加分優待者,如名冊內之優待加分百分比不符者,請於109年6月17日(星期三)12:00前,填寫簡章附錄九「甄選總成績複查申請表」以傳真(07-6158020)方式辦理複查,並電話(07-6158000轉2004)確認,逾時均不受理。請注意,複查時僅能就報名時所繳交之資料有疑義部分提出申請,不可再要求補繳證照或技藝技能競賽獎狀等證明文件。

(五) 本項加百分比為本校甄選委員會依招生簡章規定初審結果,實際證照或得獎加百分比以「甄選總成績單」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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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09學年度四技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已截止】

報名網站

1.報名至109年6月8日22:00止。 2.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2:00止,系統於22:00準時關閉。為避免網路壅塞,請於登錄期間儘早上網登錄。

報名系統操作手冊

報名前請詳閱~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含備審資料上傳)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繳費及查詢系統操作手冊

報名前請詳閱~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您可以利用下方行事曆,查詢本項招生各月份重要事項。或是點選右下方【+Google日曆】,將本行事曆匯入您個人的google日曆。

重大變革

1. 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必採「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亦可兩者皆為備審資料之採計項目。就讀進修(夜間)部學生,亦可以「校外實習課程」或「職場工作體驗報告(含證明)」作為此備審資料項目之取代。
2. 各校系科(組)、學程網路上傳備審資料起始日期一律為109年6月3日(星期三)10:00起,截止日期與時間係依「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所定為準。
上傳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2: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2:00止),系統於22:00準時關閉,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備審資料上傳時間。
未依規定期限完成網路上傳備審資料,而致喪失第二階段甄試資格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要注意事項

1. 109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或本招生),由109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 本招生設有「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招生組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查詢與下載(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1)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一般組」之考生,須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或統測) 並取得統測成績者。
(2)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應具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考生畢業當學年度(106或107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3. 報名「一般組」之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包含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單群(類)或跨群(類)之群(類)別】中,至多申請 3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甄選,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之說明。
4. 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僅能選擇「青年儲蓄帳戶組」之校系科(組)、學程,至多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參加甄選,且不受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之限制。
5. 具有各直轄市、臺灣省各縣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縣(市)政府所界定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之考生,於報名期限內分別繳交各縣市政府或授權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者(非清寒證明),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第一階段報名費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全免或減免60%之申請。經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登錄有案者,免繳證明。
6.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
7. 請考生預先準備第二階段報名表件及各甄選學校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所訂必繳資料、選繳資料、特別條件、參考條件等相關備審資料並檢查確認正確無誤。俟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依本簡章規定方式繳交。
8. 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考生上傳單一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以5 MB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學程所有指定上傳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總和以10 MB為限;惟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如有另訂以郵寄方式或其他方式繳交者,考生除以網路上傳繳交外,應依其規定方式另行繳交,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9.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0. 甄選原始總分有採計「在校學業成績」之校系科(組)、學程,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甄選總成績「在校學業成績」欄。
11.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09年6月12日(星期五)至109年6月28日(星期日),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2.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09年7月1日(星期三)10:00起至109年7月4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3.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14. 109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09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或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
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
15. 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09年7月9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
16.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17.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及代為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取得其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報名基本資料(紙本或電子檔案),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受委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或原高中職就讀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一、109學年度甄選入學複試考生及家長【交通接送服務】

二、校園與交通資訊

三、開車到校者,進入本校南校區後,請駕駛先讓考生及其他陪考人員就近下車,再依照交管人員之指示停放車輛。如遇南校區停車位已滿時,請再依交管人員指示,改至本校北校區停放車輛。

加入樹德科技大學招生LINE官方帳號後,除可獲得各項最新招生訊息外,還可以一對一提問互動。

109年築夢展望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補助

高教深耕完善就學學習輔導計畫-築夢展望-四技甄選補助

補助經濟不利學生參加本校『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交通費】或【住宿費】補助,詳細說明請點選上圖。

樹德科技大學109學年度四技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

本校109學年度四技甄試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辦理日期為109年6月20日(六)

請點選下列各系(學位學程)名稱,查詢各系(學位學程)【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

官網:http://www.dm.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

實作:讓同學從實作中體驗電子商務、物流管理之專業。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lr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

實作:說明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報告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hm.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

實作測驗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bm.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門市管理實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rs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以3-5分鐘,學生表達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s://www.mm.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

  • 07 設計群→廣告草圖製作
  • 09商業與管理群→自我行銷與表達簡報製作發表
  • 17餐旅群→自我行銷與表達簡報製作發表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mice.stu.edu.tw/
實作科目:(1)學生說明其專題或課程報告之成果、(2)發表其對會展產業之了解。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dg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技能實務實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esim.stu.edu.tw/
實作科目:技能實務實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pd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創意構思表現」實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fdd.stu.edu.tw/
實作科目:創意發想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hssm.stu.edu.tw/
實作科目:創意發想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vc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創意發想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id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實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dpama.stu.edu.tw/
實作科目:專長演示實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al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現場製作英文自我介紹簡報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cc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故事說演實作與面試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sw.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提供社工相關議題案例,學生閱讀後敘說對該議題的想法,以評量學生對於社會工作之專業態度與社工專業興趣之基本能力。議題分享後由委員提問考生之學習經驗與未來學習計畫,了解考生潛在學習能力。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comd.stu.edu.tw/main.php
本單位無辦理實作科目考試。
官網:http://www.csie.stu.edu.tw/main.php
本單位無辦理實作科目考試。
官網:http://www.mis.stu.edu.tw/main.php
本單位無辦理實作科目考試。
您可以利用下方行事曆,查詢本項招生各月份重要事項。或是點選右下方【+Google日曆】,將本行事曆匯入您個人的google日曆。

重大變革

1. 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必採「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亦可兩者皆為備審資料之採計項目。就讀進修(夜間)部學生,亦可以「校外實習課程」或「職場工作體驗報告(含證明)」作為此備審資料項目之取代。
2. 各校系科(組)、學程網路上傳備審資料起始日期一律為109年6月3日(星期三)10:00起,截止日期與時間係依「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所定為準。
上傳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2: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2:00止),系統於22:00準時關閉,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備審資料上傳時間。
未依規定期限完成網路上傳備審資料,而致喪失第二階段甄試資格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要注意事項

1. 109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或本招生),由109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 本招生設有「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招生組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查詢與下載(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1)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一般組」之考生,須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或統測) 並取得統測成績者。
(2)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應具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考生畢業當學年度(106或107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3. 報名「一般組」之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包含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單群(類)或跨群(類)之群(類)別】中,至多申請 3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甄選,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之說明。
4. 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僅能選擇「青年儲蓄帳戶組」之校系科(組)、學程,至多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參加甄選,且不受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之限制。
5. 具有各直轄市、臺灣省各縣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縣(市)政府所界定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之考生,於報名期限內分別繳交各縣市政府或授權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者(非清寒證明),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第一階段報名費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全免或減免60%之申請。經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登錄有案者,免繳證明。
6.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
7. 請考生預先準備第二階段報名表件及各甄選學校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所訂必繳資料、選繳資料、特別條件、參考條件等相關備審資料並檢查確認正確無誤。俟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依本簡章規定方式繳交。
8. 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考生上傳單一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以5 MB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學程所有指定上傳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總和以10 MB為限;惟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如有另訂以郵寄方式或其他方式繳交者,考生除以網路上傳繳交外,應依其規定方式另行繳交,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9.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0. 甄選原始總分有採計「在校學業成績」之校系科(組)、學程,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甄選總成績「在校學業成績」欄。
11.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09年6月12日(星期五)至109年6月28日(星期日),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2.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09年7月1日(星期三)10:00起至109年7月4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3.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14. 109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09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或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
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
15. 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09年7月9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
16.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17.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及代為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取得其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報名基本資料(紙本或電子檔案),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受委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或原高中職就讀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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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甄選入學招生學系(學位學程)、代碼、名額及甄選辦法

您可以利用下方行事曆,查詢本項招生各月份重要事項。或是點選右下方【+Google日曆】,將本行事曆匯入您個人的google日曆。

重大變革

1. 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必採「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亦可兩者皆為備審資料之採計項目。就讀進修(夜間)部學生,亦可以「校外實習課程」或「職場工作體驗報告(含證明)」作為此備審資料項目之取代。
2. 各校系科(組)、學程網路上傳備審資料起始日期一律為109年6月3日(星期三)10:00起,截止日期與時間係依「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所定為準。
上傳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2: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2:00止),系統於22:00準時關閉,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備審資料上傳時間。
未依規定期限完成網路上傳備審資料,而致喪失第二階段甄試資格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要注意事項

1. 109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或本招生),由109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 本招生設有「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招生組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查詢與下載(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1)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一般組」之考生,須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或統測) 並取得統測成績者。
(2)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應具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考生畢業當學年度(106或107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3. 報名「一般組」之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包含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單群(類)或跨群(類)之群(類)別】中,至多申請 3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甄選,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之說明。
4. 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僅能選擇「青年儲蓄帳戶組」之校系科(組)、學程,至多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參加甄選,且不受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之限制。
5. 具有各直轄市、臺灣省各縣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縣(市)政府所界定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之考生,於報名期限內分別繳交各縣市政府或授權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者(非清寒證明),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第一階段報名費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全免或減免60%之申請。經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登錄有案者,免繳證明。
6.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
7. 請考生預先準備第二階段報名表件及各甄選學校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所訂必繳資料、選繳資料、特別條件、參考條件等相關備審資料並檢查確認正確無誤。俟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依本簡章規定方式繳交。
8. 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考生上傳單一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以5 MB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學程所有指定上傳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總和以10 MB為限;惟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如有另訂以郵寄方式或其他方式繳交者,考生除以網路上傳繳交外,應依其規定方式另行繳交,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9.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0. 甄選原始總分有採計「在校學業成績」之校系科(組)、學程,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甄選總成績「在校學業成績」欄。
11.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09年6月12日(星期五)至109年6月28日(星期日),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2.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09年7月1日(星期三)10:00起至109年7月4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3.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14. 109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09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09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或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
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
15. 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09年7月9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
16.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17.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及代為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取得其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報名基本資料(紙本或電子檔案),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受委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或原高中職就讀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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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公告

(一) 應攜帶證件或工具:「身分證件」及「甄試通知單」。甄試通知單108618以限時專送寄發,考生如尚未收到者可免攜帶。

(二) 考生因故無法於甄試學系所規畫之時間完成報到並參與甄試者,請與各甄試學系電話聯繫協調報到與甄試時間,經甄試學系同意者得於協調後之時間完成報到並參與甄試

(三) 請注意,考生僅能協調甄試日期所規定之報到與面試時間,不能申請修改本校招生簡章規定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協調後若經甄試學系審核未同意者,仍應依本公告甄試日期報到時間最後報到時間至指定地點參與甄試。

(四) 申請證照或競賽得獎加分優待者,審查結果預定108619日(星期三)1700公告於本招生網頁。

(五) 「甄選總成績單」預計於10871日(星期一)限時專送寄發至各考生,當日1000起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enter42.jctv.ntut.edu.tw/)亦提供甄選成績查詢。甄選成績傳真複查至10872日(星期二)1200(傳真號碼:07-6158020)。複查僅能就報名時所繳交資料有疑義部分提出申請,不可要求補繳證照或獎狀等證明文件

(六) 甄選結果放榜預計於10873日(星期三)1000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並公布於本校網站(https://www.stu.edu.tw 招生資訊)。甄選結果不另寄書面通知考生應自行上網查詢

(七) 錄取生(含正、備取生)須於10873(星期三) 100010876(星期六) 1700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jctv.ntut.edu.tw點選「登記就讀志願序」選項進入系統,進行登記作業。

(八) 凡未於上述規定時間內上網登記就讀志願或未按下「確認送出」者,以未登記論,即尚失登記資格分發機會

(九)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於108710日(星期三)1000公告於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enter42.jctv.ntut.edu.tw/),提供考生查詢。

(十) 獲分發錄取生本校預訂於108711日(星期四)中午前網站公告報到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網站(https://www.stu.edu.tw 招生資訊)。

108年6月22日(星期六)

考生因故無法於甄試學系所規畫之時間完成報到並參與甄試者,請與各甄試學系電話聯繫協調報到與甄試時間,經甄試學系同意者得於協調後之時間完成報到並參與甄試。請注意,考生僅能協調甄試日期所規定之報到與面試時間,不能申請修改本校招生簡章規定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8年6月22日)。協調後若經甄試學系審核未同意者,仍應依本公告甄試日期及報到時間或最後報到時間至指定地點參與甄試。例如:甲生報考A系,A系安排給甲生的【報到時間】為上午10:00,【最後報到時間】為下午16:00。但甲生因故無法在【報到時間】(上午10:00)完成報到。此時,甲生得跟系上聯繫協調後,在【最後報到時間】(下午16:00)前完成報到即可。

點選查詢 ➡各單位分機表

管理學院


應用社會學院


資訊學院


設計學院

一、108學年度甄選入學複試考生及家長【交通接送服務】

二、校園與交通資訊

三、開車到校者,進入本校南校區後,請駕駛先讓考生及其他陪考人員就近下車,再依照交管人員之指示停放車輛。如遇南校區停車位已滿時,請再依交管人員指示,改至本校北校區停放車輛。

如有問題,可在本網站留言發問,或是請點下方圖案,加入樹德科技大學108學年度招生考試入學Line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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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甄選入學】指定項目甄試《競賽得獎或證照加分》審查結果

上列甄選學系(學位學程)其「證照或得獎加分」設定為依加分標準,其餘報考行銷管理系、流通管理系、企業管理系、會展行銷與活動管理系、生活產品設計系、流行設計系、視覺傳達設計系等之考生,其證照或得獎均不予加分。

(一) 考生若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校各學系(學位學程)競賽及證照加分優待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一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件於第二階段報名期間完成網路上傳,作為加分依據。未依規定完成上傳者,均不予加分,考生不得異議。

(二) 對競賽獲獎或證照加分比例,僅能就已繳交之資料是否採計錯誤申請複查,不得要求補送競賽獲獎或證照證明。

(三) 不符合職種對照表者【請參考108學年度科技校院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總則「玖、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第37頁至第51頁】,或招生簡章未列出之證照或競賽項目者,不予加分優待

(四) 申請證照或競賽得獎加分優待者,如名冊內之優待加分百分比不符者,請於108年6月20日(星期四)12:00前,填寫簡章附錄九「甄選總成績複查申請表」以傳真(07-6158020)方式辦理複查,並電話(07-6158000轉2004)確認,逾時均不受理。請注意,複查時僅能就報名時所繳交之資料有疑義部分提出申請,不可再要求補繳證照或技藝技能競賽獎狀等證明文件

(五) 本項加百分比為本校甄選委員會依招生簡章規定初審結果,實際證照或得獎加百分比以「甄選總成績單」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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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甄選入學招生學系(學位學程)、代碼、名額及甄選辦法

考生第二階段報名系統

▲本校日四技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日期為:108年6月11日 (二) 20:00 止,請考生務必在期限內完成所有報名程序。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

▲點選查詢 108學年度四技甄試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

【交通接送服務】規劃說明

▲108年6月22日複試(面試、實作)報到時間與相關規定,預定於108年6月18日公告在本網站。歡迎有交通接送需求的考生及家長參考使用!

您可以利用下方行事曆,查詢本項招生各月份重要事項。或是點選右下方【+Google日曆】,將本行事曆匯入您個人的google日曆。

重大變革

1. 108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設有「一般組」、「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組之報名資格請參閱招生簡章。各招生組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查詢與下載(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2. 108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08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
3. 108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必採「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亦可兩者皆為備審資料之採計項目。網路上傳備審資料系統於108年6月5日(星期三) 10:00起至各校系科(組)、學程所訂截止日20:00截止。

要注意事項

1. 108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或本招生),由108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 本招生設有「一般組」、「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組之報名資格請參閱招生簡章

(1)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一般組」之考生,須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08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或統測) 並取得統測成績者。
(2)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應具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06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3. 報名「一般組」之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包含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單群(類)或跨群(類)之群(類)別】中,至多申請 3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甄選,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之說明。
4. 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僅能選擇「青年儲蓄帳戶組」之校系科(組)、學程,至多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參加甄選,且不受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之限制。
5. 具有各直轄市、臺灣省各縣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縣(市)政府所界定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之考生,於報名期限內分別繳交各縣市政府或授權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者(非清寒證明),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第一階段報名費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全免或減免60%之申請。經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登錄有案者,免繳證明。
6.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
7. 請考生預先準備第二階段報名表件及各甄選學校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所訂必繳資料、選繳資料、特別條件、參考條件等相關備審資料並檢查確認正確無誤。俟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依本簡章規定方式繳交。
8. 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考生上傳單一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以5 MB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學程所有指定上傳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總和以10 MB為限;惟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如有另訂以郵寄方式或其他方式繳交者,考生除以網路上傳繳交外,應依其規定方式另行繳交,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9.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0. 甄選原始總分有採計「在校學業成績」之校系科(組)、學程,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甄選總成績「在校學業成績」欄。
11.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08年6月14日(星期五)至108年6月30日(星期日),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2.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08年7月3日(星期三)10:00起至108年7月6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3.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14. 108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08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08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或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違者取消甄選入學之分發錄取資格。
15.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16.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及代為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取得其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報名基本資料(紙本或電子檔案),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受委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或原高中職就讀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205001-行銷管理系07設計群

205002-行銷管理系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03-行銷管理系17餐旅群

205004-流通管理系01機械群

205005-流通管理系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06-流通管理系17餐旅群

205007-休閒與觀光管理系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08-休閒與觀光管理系13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205009-休閒與觀光管理系17餐旅群

205010-餐旅與烘焙管理系17餐旅群

205011-企業管理系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12-企業管理系17餐旅群

205013-金融管理系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14-金融管理系13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205015-金融管理系17餐旅群

205016-會展行銷與活動管理系07設計群

205017-會展行銷與活動管理系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18-會展行銷與活動管理系17餐旅群

205019-應用外語系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20-應用外語系15外語群英語類

205021-應用外語系17餐旅群

205022-兒童與家庭服務系12家政群幼保類

205023-兒童與家庭服務系13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205024-兒童與家庭服務系17餐旅群

205025-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26-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12家政群幼保類

205027-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17餐旅群

205028-電腦與通訊系03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205029-電腦與通訊系04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205030-資訊工程系03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205031-資訊工程系04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205032-資訊工程系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33-資訊管理系04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205034-資訊管理系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35-動畫與遊戲設計系04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205036-動畫與遊戲設計系07設計群

205037-動畫與遊戲設計系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38-電競產業管理學士學位學程04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205039-電競產業管理學士學位學程07設計群

205040-電競產業管理學士學位學程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41-生活產品設計系01機械群

205042-生活產品設計系07設計群

205043-生活產品設計系13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205044-流行設計系13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205045-視覺傳達設計系07設計群

205046-視覺傳達設計系09商業與管理群

205047-視覺傳達設計系13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205048-室內設計系06土木與建築群

205049-室內設計系07設計群

205050-室內設計系13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205051-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07設計群

205052-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13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205053-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20藝術群影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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