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四技日間部【甄選入學】

樹德科技大學111學年度四技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含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

本校111學年度四技甄試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辦理日期為111年6月18日(六)

請點選下列各系(學位學程)名稱,查詢各系(學位學程)指定項目甄試【含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

官網:http://www.dm.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了解同學高中職所進行專題內涵之完整性、創意性及邏輯性,以同學規劃未來適性發展。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https://reurl.cc/vd0KVy

官網:http://www.lr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

實作:說明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報告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https://reurl.cc/8oqy8g

官網:http://www.hm.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實作測驗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https://reurl.cc/q5rpk3

官網:http://www.bm.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門市管理實作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https://reurl.cc/QLZE12

官網:http://www.rs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學生表達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https://reurl.cc/b2ExOl

官網:https://www.mm.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指定題目簡報製作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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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mice.stu.edu.tw/
實作科目:專業技術能力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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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dg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實作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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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esim.stu.edu.tw/
實作科目:實作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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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pd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實作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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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fdd.stu.edu.tw/
實作科目:實作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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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hssm.stu.edu.tw/
實作科目:實作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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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vc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實作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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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id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實作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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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dpama.stu.edu.tw/
實作科目:實作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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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al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提前製作之英文自我介紹簡報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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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cc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故事說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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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sw.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針對社會工作與福利相關之「案例分析與服務方式」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comd.stu.edu.tw/main.php
本單位無辦理實作科目考試。
官網:http://www.csie.stu.edu.tw/main.php

招生說明網頁:https://reurl.cc/NAyWg9

本單位無辦理實作科目考試。

官網:http://www.mis.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實作

面試及實作注意事項連結:

https://reurl.cc/0pZkKb

參考實作:【商業與管理群】【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111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甄選入學招生學系(學位學程)、代碼、名額及甄選辦法

您可以利用下方行事曆,查詢本項招生各月份重要事項。或是點選右下方【+Google日曆】,將本行事曆匯入您個人的google日曆。

點選查看 ➡重大變革事項暨重要注意事項(PDF)

重大變革

  1. 每一位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6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2. 自108學年度起入學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須依就讀學校每學年規定時間內,上傳就學期間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至學習歷程學校平臺,並由就讀學校提交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以下簡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下簡稱「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3. 111學年度起,本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備審資料審查(以下稱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及「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其中「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同意及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考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要注意事

  1. 111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或本招生),由111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 本招生設有「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招生組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查詢與下載(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1)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一般組」之考生,須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11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或統測)並取得統測成績者。
    (2)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應具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考生畢業當學年度(106至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3. 凡經申請之考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於報名期限內分別繳交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授權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者(非清寒證明),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第一階段報名費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全免或減免60%之申請。經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登錄有案者,免繳證明。
  4. 第一階段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考生每申請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至多可申請 6 個校系科(組)、學程。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5. 第一階段學校集體報名及繳費,自111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至111年5月26日(星期四)17:00止;考生個別報名,自111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至111年5月27日(星期五)17:00止,考生個別繳費,自111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至111年5月27日(星期五)24:00止。
  6. 第一階段個別報名方式為先於網路1次完成選填所欲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才核計報名費。考生並須依規定方式及期限繳交報名費,始完成報名。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填申請校系科(組)、學程及分次繳費,確定送出前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
  7.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
  8.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9. 111學年度起,本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及「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其中「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同意及勾選後,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10. 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須於111年4月20日(星期三)10:00起至111年5月4日(星期三)17:00止之期限內,至本委員會網站報名資格登錄系統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方得於本招生「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及「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逾期或未勾選同意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11.  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之考生,須於111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起至111年5月27日(星期五)21:00止,登入本委員會「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如有疑義者,須於111年5月27日(星期五)21:00前,向就讀學校或本委員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無誤,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12. 於「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且於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而欲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作業之考生,在「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各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時,考生須就以勾選清單方式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或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選擇方式,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模式一經確定送出後,上傳系統即確定上傳模式,不得再更改,請考生審慎考慮。
  13. 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第二階段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律以網路上傳PDF檔案方式繳交。
  14.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5.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11年6月17日(星期五)起至111年7月3日(星期日)止,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6.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11年7月6日(星期三)10:00起至111年7月9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7. 111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11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或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
  18. 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11年7月14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
  19.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20.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及代為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取得其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報名基本資料(紙本或電子檔案) 與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識別使用之基本資料),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受委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或原就讀之高級中等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21. 建議考生請勿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登入使用本招生各系統,避免畫面資訊閱覽不完全漏登資料而影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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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日四技【甄選入學】就讀志願序分發錄取生《報到暨注意事項》

▲甄選入學志願序分發錄取生名單

包含一般組、青儲組、原住民、離島等

▲下載甄選入學報到確認單

本甄選分發錄取生填妥「報到確認單」並經家長(監護人)簽名後,請於110年7月9日(星期五)10:00起至110年7月14日(星期三)16:00止,採傳真或Google表單上傳,擇一辦理報到。

▲已完成報到名單

請完成到者確認,如有疑問務必在報到截止時間前反應,以免影響權益。

注意事項

  • 報到確認單預計於110年7月8日以限時專送寄發。如未收到者,請自行下載(stu.edu.tw→招生資訊)。
  • 報到期限:110年7月9日(五)10:00起至110年7月14日(星期三)16:00止
  •  報到方式說明:
  • 本錄取生請從上述報到方式與時間,擇一報到。本校將於上述報到期間每日13:00公布前一日確認報到錄取生名單於本校招生網站(stu.edu.tw→招生資訊),供錄取生查詢。
  • 依據「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第陸條「報到及註冊入學」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獲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110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資格,須擇一辦理報到」。同項第二款規定:「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者,須於110年7月8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第五款規定:「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本校得取消分發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請錄取生務必特別注意。
  • 已辦理報到之分發錄取生,如欲參加110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或所有大學校院入學招生,應填妥「已報到分發錄取生放棄分發錄取資格聲明書」(招生簡章附錄十二,第138頁),於110年7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確認回傳放棄聲明書,始完成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否則一律不得參加110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或所有大學校院入學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之錄取及入學資格。
  • 新生入學須知及新生基本資料填寫通知等相關資料預定於110年8月初以限時專送寄出(若目前的地址無法收到入學資料,請於110年7月22日前撥打電話申請更改寄件地址),收到通知後,請依說明上網填寫「新生基本資料」,並於規定時間內郵寄(包含畢業證書正本)回本校教務處教務組。如於110年8月中後尚未收到本項通知者,請來電📞洽詢(07)6158000分機2004;2016。

※新生入學第一學期提供紙本註冊繳費單(亦可自行列印),新生於入學第二學期起請自行於學雜費繳費單網路列印: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網頁點選【註冊單列印】https://goo.gl/t6ZZ42

※預定110年8月初公布新生學號,請至https://reg.aca.stu.edu.tw/查詢。

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公告甄選結果(正取生、備取生名單)

本甄選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多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可於110年6月30(星期三)1000110年7月3(星期六)1700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進行登記作業。

▲一般組登記就讀志願序▲

請點選,並找到項次12

▲青儲組登記就讀志願序▲

請點選,並找到項次10

注意事項

  • 本甄選結果不另寄書面通知考生應自行上網查詢甄選結果
  • 本甄選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多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可於110年6月30(星期三)10001107月3(星期六)1700至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一般組】考生作業系統   或 【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作業系統,進行登記作業。錄取生均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錄取生於系統所登記志願序一經確定送出即完成志願序登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再修改或重填請考生特別注意
  • 凡未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登記就讀志願或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未按下確定送出以未登記論即喪失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
  • 每位考生通行碼均不相同,遺失時,請向聯合甄選委員會〈洽詢電話:02-27725333分機213;214;215〉提出申請補發,作業時間至少須30分鐘,若因此造成考生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負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於1107月7日(星期三)1000公告於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考生可經由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
  • 本項招生就讀志願序分發錄取生相關報到訊息本校於1107月8日(星期四)1600公布於招生網站(stu.edu.tw→招生資訊),錄取生請自行上網查詢,並依本校所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

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甄選入學】指定項目甄試《競賽得獎或證照加分》審查結果

依據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0年5月21日發佈之『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疫情第三級警戒應變方案』,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改僅採書面資料評比,取消到校甄試項目

  1.  考生若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校各學系(學位學程)競賽及證照加分優待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一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件於第二階段報名期間完成網路上傳,作為加分依據。未依規定完成上傳者均不予加分,考生不得異議。
  2. 對競賽獲獎或證照加分比例,僅能就於第二階段報名期間完成網路上傳之資料是否採計錯誤申請複查,不得要求補(換)送競賽獲獎或證照證明
  3. 不符合職種對照表者【請參考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總則「玖、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第39頁至第53頁】,或招生簡章未列出之證照或競賽項目者,不予加分優待
  4. 如名冊內之證照或競賽得獎加分優待加分百分比不符者,請於110年6月21日(星期一)12:00前填寫簡章附錄九「甄選總成績複查申請表」以傳真(07-6158020)方式辦理複查,並電話(07-6158000轉2004)確認,逾時均不受理。請注意,複查時僅能就報名時所繳交之資料有疑義部分提出申請,不可再要求補繳證照或技藝技能競賽獎狀等證明文件
  5. 本項加百分比為本校甄選委員會依招生簡章規定初審結果,實際證照或得獎加百分比以「甄選總成績單」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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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四技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已截止】

報名網站

1.報名至110年6月10日(四)22:00止。 2.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2:00止,系統於22:00準時關閉。為避免網路壅塞,請於登錄期間儘早上網登錄。

報名系統操作手冊

報名前請詳閱~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含備審資料上傳)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繳費及查詢系統操作手冊

報名前請詳閱~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因應疫情應變方案

請點選查看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0年5月21日發佈之『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疫情第三級警戒應變方案』

您可以利用下方行事曆,查詢本項招生各月份重要事項。或是點選右下方【+Google日曆】,將本行事曆匯入您個人的google日曆。

點選查看 ➡重大變革事項暨重要注意事項(PDF)

重大變革

1. 110學年度起調整第一階段報名費及報名方式:

(1) 每一位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即考生申請1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300元、申請2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400元、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2) 報名方式為先於網路1次完成選填所欲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才核計報名費。考生並須依規定方式及期限繳交報名費,始完成報名。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填申請校系科(組)、學程而分次繳費,確定送出前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

2. 110學年度為減輕離島考生長途至本島應試之負擔,提供更友善之應考服務,符合辦理視訊面試之考生,得於第一階段報名時,向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提出申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得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再次確認是否參加視訊面試。

3. 110學年度經教育部核准「願景計畫」招收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之招生名額,以「非專班」方式招生之校系科(組)、學程,招生名額併入該校系科(組)、學程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一併招生;若係以「專班」方式招生者,該校系科(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願景計畫」,並以不同之校系科(組)、學程代碼招生,而僅限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報名。


要注意事

1.110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或本招生),由110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本招生設有「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招生組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查詢與下載(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1)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一般組」之考生,須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或統測) 並取得統測成績者。

(2)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應具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考生畢業當學年度(106至108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3.報名「一般組」之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包含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單群(類)或跨群(類)之群(類)別】中,至多申請 3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甄選,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之說明。

4.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僅能選擇「青年儲蓄帳戶組」之校系科(組)、學程,至多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參加甄選,且不受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之限制。

5.凡經申請之考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於報名期限內分別繳交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授權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者(非清寒證明),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第一階段報名費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全免或減免60%之申請。經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登錄有案者,免繳證明。

6.110學年度起調整第一階段報名費及報名方式:

(1)每一位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即考生申請1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300元、申請2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400元、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2)報名方式為先於網路1次完成選填所欲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才核計報名費。考生並須依規定方式及期限繳交報名費,始完成報名。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填申請校系科(組)、學程而分次繳費,確定送出前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

7. 第一階段學校集體報名及繳費,自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至110年5月27日(星期四)17:00止;第一階段考生個別報名,自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17:00止,第一階段考生個別繳費,自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24:00止。

8. 為減輕離島考生長途至本島應試之負擔,提供更友善之應考服務,符合辦理視訊面試之考生,得於第一階段報名時,向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提出申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得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再次確認是否參加視訊面試。

9. 110學年度經教育部核准「願景計畫」招收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之招生名額,以「非專班」方式招生之校系科(組)、學程,招生名額併入該校系科(組)、學程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一併招生;若係以「專班」方式招生者,該校系科(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願景計畫」,並以不同之校系科組學程代碼招生,而僅限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報名。

10.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

11. 請考生預先準備第二階段報名表件及各甄選學校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所訂必繳資料、選繳資料、特別條件、參考條件等相關備審資料並檢查確認正確無誤。俟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依本簡章規定方式繳交。

12. 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考生上傳單一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以5 MB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學程所有指定上傳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總和以10 MB為限;惟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如有另訂以郵寄方式或其他方式繳交者,考生除以網路上傳繳交外,應依其規定方式另行繳交,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13.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4. 甄選原始總分有採計「在校學業成績」之校系科(組)、學程,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甄選總成績「在校學業成績」欄。

15.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10年6月11日(星期五)起至110年6月27日(星期日)止,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6.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10年6月30日(星期三)10:00起至110年7月3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7.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18. 110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10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或
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

19. 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10年7月8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

20.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21.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及代為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取得其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報名基本資料(紙本或電子檔案),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受委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或原就讀之高級中等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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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疫情第三級警戒應變方案出爐 改僅採書面資料評比 取消到校甄試項目與離島視訊

因應疫情應變方案

請點選查看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0年5月21日發佈之『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疫情第三級警戒應變方案』

樹德科技大學110學年度四技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

本校110學年度四技甄試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辦理日期為110年6月19日(六)

※依據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0年5月21日發佈之『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疫情第三級警戒應變方案』,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改僅採書面資料評比,取消到校甄試項目。

請點選下列各系(學位學程)名稱,查詢各系(學位學程)【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

官網:http://www.dm.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了解同學高中職所進行專題內涵之完整性、創意性及邏輯性,以同學規劃未來適性發展。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近期公告~

官網:http://www.lr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

實作:說明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報告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hm.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實作測驗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bm.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門市管理實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rs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學生表達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s://www.mm.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自我行銷與表達簡報製作發表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mice.stu.edu.tw/
實作科目:(1)學生說明其專題或課程報告之成果、(2)發表其對會展產業之了解。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dg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技能實務實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esim.stu.edu.tw/
實作科目:技能實務實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pd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創意構思表現」實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fdd.stu.edu.tw/
實作科目:創意發想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hssm.stu.edu.tw/
實作科目:創意發想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vc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視覺創意表現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id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實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dpama.stu.edu.tw/
實作科目:專長演示實作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al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現場製作英文自我介紹簡報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ccd.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故事說演實作與面試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sw.stu.edu.tw/main.php
實作科目:提供社工相關議題案例,學生閱讀後敘說對該議題的想法,以評量學生對於社會工作之專業態度與社工專業興趣之基本能力。議題分享後由委員提問考生之學習經驗與未來學習計畫,了解考生潛在學習能力。

實作科目考試注意事項連結:

官網:http://www.comd.stu.edu.tw/main.php
本單位無辦理實作科目考試。
官網:http://www.csie.stu.edu.tw/main.php
本單位無辦理實作科目考試。
官網:http://www.mis.stu.edu.tw/main.php
本單位無辦理實作科目考試。

110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甄選入學招生學系(學位學程)、代碼、名額及甄選辦法

您可以利用下方行事曆,查詢本項招生各月份重要事項。或是點選右下方【+Google日曆】,將本行事曆匯入您個人的google日曆。

點選查看 ➡重大變革事項暨重要注意事項(PDF)

重大變革

1. 110學年度起調整第一階段報名費及報名方式:

(1) 每一位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即考生申請1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300元、申請2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400元、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2) 報名方式為先於網路1次完成選填所欲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才核計報名費。考生並須依規定方式及期限繳交報名費,始完成報名。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填申請校系科(組)、學程而分次繳費,確定送出前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

2. 110學年度為減輕離島考生長途至本島應試之負擔,提供更友善之應考服務,符合辦理視訊面試之考生,得於第一階段報名時,向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提出申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得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再次確認是否參加視訊面試。

3. 110學年度經教育部核准「願景計畫」招收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之招生名額,以「非專班」方式招生之校系科(組)、學程,招生名額併入該校系科(組)、學程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一併招生;若係以「專班」方式招生者,該校系科(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願景計畫」,並以不同之校系科(組)、學程代碼招生,而僅限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報名。


要注意事

1.110學年度(以下簡稱本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或本招生),由110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

2.本招生設有「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各招生組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請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查詢與下載(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1)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一般組」之考生,須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110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或統測) 並取得統測成績者。

(2) 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應具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主辦之「考生畢業當學年度(106至108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3.報名「一般組」之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包含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單群(類)或跨群(類)之群(類)別】中,至多申請 3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甄選,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之說明。

4.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僅能選擇「青年儲蓄帳戶組」之校系科(組)、學程,至多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參加甄選,且不受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之限制。

5.凡經申請之考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於報名期限內分別繳交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授權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者(非清寒證明),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第一階段報名費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全免或減免60%之申請。經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登錄有案者,免繳證明。

6.110學年度起調整第一階段報名費及報名方式:

(1)每一位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即考生申請1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300元、申請2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400元、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者為新臺幣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2)報名方式為先於網路1次完成選填所欲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才核計報名費。考生並須依規定方式及期限繳交報名費,始完成報名。請注意:不可分次選填申請校系科(組)、學程而分次繳費,確定送出前請務必再次核對確認。

7. 第一階段學校集體報名及繳費,自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至110年5月27日(星期四)17:00止;第一階段考生個別報名,自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17:00止,第一階段考生個別繳費,自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24:00止。

8. 為減輕離島考生長途至本島應試之負擔,提供更友善之應考服務,符合辦理視訊面試之考生,得於第一階段報名時,向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提出申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得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再次確認是否參加視訊面試。

9. 110學年度經教育部核准「願景計畫」招收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之招生名額,以「非專班」方式招生之校系科(組)、學程,招生名額併入該校系科(組)、學程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一併招生;若係以「專班」方式招生者,該校系科(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願景計畫」,並以不同之校系科組學程代碼招生,而僅限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報名。

10.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發,補發以1次為限。

11. 請考生預先準備第二階段報名表件及各甄選學校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所訂必繳資料、選繳資料、特別條件、參考條件等相關備審資料並檢查確認正確無誤。俟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依本簡章規定方式繳交。

12. 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考生上傳單一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以5 MB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學程所有指定上傳項目PDF格式檔案大小總和以10 MB為限;惟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如有另訂以郵寄方式或其他方式繳交者,考生除以網路上傳繳交外,應依其規定方式另行繳交,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13.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4. 甄選原始總分有採計「在校學業成績」之校系科(組)、學程,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甄選總成績「在校學業成績」欄。

15.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10年6月11日(星期五)起至110年6月27日(星期日)止,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6.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10年6月30日(星期三)10:00起至110年7月3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7.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18. 110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10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或
其他(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

19. 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10年7月8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

20.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21.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本招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及代為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取得其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及報名基本資料(紙本或電子檔案),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受委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或原就讀之高級中等學校、(3)其他科技校院或大學入學招生之主辦單位、(4)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學校、(5)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6)教育部。

加入樹德科技大學招生LINE官方帳號後,除可獲得各項最新招生訊息外,還可以一對一提問互動。

109學年度日四技【甄選入學】就讀志願序分發錄取生《報到暨注意事項》

▲下載甄選入學報到確認單

本甄選分發錄取生填妥「報到確認單」並經家長(監護人)簽名後,請於即日起至109年7月14日(星期二)15:00止,採親自、傳真或Line@擇一辦理報到。

▲已完成報到名單

請完成到者確認,如有疑問務必在報到截止時間前反應,以免影響權益。

更新時間:109-7-15   0653

注意事項

  • 報到確認單」預計於109年7月8日以限時專送寄發。如未收到者,請自行下載(stu.edu.tw→招生資訊)。
  • 報到期限:即日起至109年7月14日(星期二)15:00止
  •  報到方式說明:
    • Line@:將報到確認單拍照傳至樹德科技大學【109學年度招生考試入學Line@】進行報到。
    • 傳真:請傳真報到確認單至本校教務處教務組進行報到。傳真電話號碼:07-6158020,傳真電話為24小時不含假日
    • 親自:請親自將報到確認單繳交至本校教務處教務組進行報到(星期三至星期五09:00~12:00、13:00~16:00,不含假日)。
  • 本錄取生請從上述報到方式與時間,擇一報到。本校將於上述報到期間每日13:00公布前一日確認報到錄取生名單於本校招生網站(stu.edu.tw→招生資訊),供錄取生查詢。
  • 依據「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第陸條「報到及註冊入學」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獲分發錄取生如同時獲得109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資格,須擇一辦理報到」。同項第二款規定:「已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者,須於109年7月9日(星期四)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第五款規定:「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本校得取消分發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請錄取生務必特別注意。
  • 已辦理報到之分發錄取生,如欲參加109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或所有大學校院入學招生,應填妥「已報到分發錄取生放棄分發錄取資格聲明書」(招生簡章附錄十二,第140頁),於109年7月14日(星期二)15:00前確認回傳放棄聲明書,始完成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否則一律不得參加109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或所有大學校院入學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之錄取及入學資格。
  • 新生入學須知等相關資料預定於109年8月初以限時專送寄出(若目前的地址無法收到入學資料,請於109年7月14日前撥打電話申請更改寄件地址),收到通知後,請依說明上網填寫「新生基本資料」,並於規定時間內郵寄(包含畢業證書正本)回本校教務處教務組。

※新生入學第一學期提供紙本註冊繳費單(亦可自行列印),新生於入學第二學期起請自行於學雜費繳費單網路列印: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網頁點選【註冊單列印】https://goo.gl/t6ZZ42

※預定109年8月初公布新生學號,請至https://reg.aca.stu.edu.tw/查詢。